Google
 
Web 多多  

<咬菜根>的赏析

郑文

发表于京江晚报


咬菜根

朱 湘

“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句成语,便是我们祖先留传下来,教我们不要怕吃苦的意思。

还记得少年的时候,立志要作一个轰轰烈烈的英雄,当时不知在哪本书内发见了这句格言,于是拿起案头的笔,将它恭楷抄出,粘在书桌右方的墙上,并且在胸中下了十二分的决心,在中饭时候,一定要牺牲别样的菜不吃,而专咬菜根。上桌之后,果然战退了肉丝焦炒香干的诱惑,置全力于青菜汤的碗里搜求菜根。找到之后,一面着力的咬,一面又在心中决定,将来作了英雄的时候,一定要叫老唐妈特别为我一人炒一大盘肉丝香干摆上得胜之筵。

萝卜当然也是一种菜根。有一个新鲜的早晨,在卖菜的吆喝声中,起身披衣出房,看见桌上放着一碗雪白的热气腾腾的粥,粥碗前是一盘腌菜,有长条的青黄色的豇豆,有灯笼形的通红的辣椒,还有萝卜,米白色而圆滑,有如一些煮熟了的鸡蛋。这与范文正的淡黄齑差得多远!我相信那个说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老祖宗,要是看见了这样的一顿早饭,决定会摇着他那白发之头的。

还有一种菜根,白薯。但是白薯并不难咬,我看我们的那班能吃苦的祖先,如果由奈何桥或是望乡台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回家,我们决不可供些什么煮得木头般硬的鸡或是浑身有刺的鱼。因为他们老人家的牙齿都掉完了,一定领略不了我们这般后人的孝心;我们不如供上一盘最容易咬的食品:煮白薯。

如果咬菜根算得艰苦卓绝,那我简直可以算得艰苦卓绝中最艰苦卓绝的人了。因为我不单能咬白薯,并且能咬这白薯的皮。给我一个刚出笼的烤白薯,我是百事可作的;甚至教我将那金子一般黄的肉通同让给你,我都做得到。惟独有一件事,我却不肯做,那就是把烤白薯的皮也让给你;它是全个烤白薯的精华,又香又脆,正如那张红皮,是全个红烧肘子的精华一样。

山茶、慈菇,也是菜根。但是你如果拿它们来给我咬,我并不拒绝。

我并非一个主张素食的人,但是却不反对咬菜根。据西方的植物学家的调查,中国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种,比他们多六倍。我宁可这六百种的菜根,种种都咬到,都不肯咬一咬那名扬四海的猪尾或是那摇来乞怜的狗尾,或是那长了疮脓血也不多的耗子尾巴。

“别样”文章“一样”情

请大家注意《咬菜根》一文的开头:作者开宗明义,向我们介绍了“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个成语的正确含义。这显然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开头,按照一般写文章的“规矩”,似乎我们就一定要写吃苦的好处,一定要写艰苦奋斗如何成就一个人的道理了。

但这就叫“思维的定势”。如果大家都一定要这样“立意”的话,文章可就越写路子越窄,甚至会形成“老一套”。大家都钻进这个“套子”里,说些“套话”,那文章还有什么看头呢?

但事实上,我们常常就在写这样的“套中文”。

好在总有些人在设法突破“定势”,所以时不时还会有好文章出现,使读者耳目一新。那么,且看朱湘怎么写。

在文章的第二节,他的思路似乎也在老路上走:立志当英雄,还把这格言抄成“座右铭”,中饭时“专咬菜根”。但再看下去,不对了,“剑走偏锋”,“歧路亡羊”了:一顿菜根还没咬完,他就想着将来“要叫老唐妈特别为我一人炒一大盘肉丝香干”了。读到这里,你有没有发现作者的语调不对头呢?分明是一种“自嘲”的味道呀!他是在“嘲笑”自己呢!

不过现在回头还不晚,按照“规范”的写法,下面就该进行自我批评。但作者并不“悔改”,竟专门从“菜根”中找起好吃的来,于是发现了萝卜;虽然觉得对不起艰苦奋斗的老祖宗,还是难掩喜悦之情。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而又发现一种比“煮得木头般硬的鸡”和“浑身有刺的鱼”更好吃的“菜根”——白薯。最后甚至觉得那烤白薯的皮,简直就像红烧肘子的皮一样美味。至此,所谓“咬菜根”早已失去了“艰苦奋斗”的本义,反而成为一种“享受”了。

结果,作者在文章结尾时甚至得意地宣称,中国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种,比西方人多六倍。最后笔锋一转,还顺便讽刺了一下“猪尾”、“狗尾”以及“耗子尾巴”之类的东西。

用现时时髦的话来说,这文章有点“另类”,所以我在题目上称它为“别样文章”。但文章虽然不合“常规”,却很合“常情”。请各位扪心自问:我们是否曾经像“无志之人”那样“常立志”?我们是否曾经在下决心吃苦时又期望着享受?我们是否也像作者那样对萝卜、山芋之类的“菜根”颇有好感?我们是否赞同他对百姓粗茶淡饭中的美味如此欣赏?如果是,就该认同他写的是“人之常情”,就该认同这篇《咬菜根》也是好文章。当然,中规中矩的文章也有写得很好的,但那前提条件,也必须是出自“真性情”。


无评语:


读者的评论:



用户名:guest(临时用户) (如果希望使用自己的用户名留言,请登录)

发表你的评论

登录 | 注册 | 首页 | 收藏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