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改编"
花原
发表于<金山>
近年来,有分量的原创影视作品不太多,其上乘之作更少。多的是改编作品,但优秀作品也不多。这恐怕与创作理想的缺失和浮躁心理的滋长有关。如果影视作品主要追求的是“票房”,那对于品质的追求就很难做到精益求精。高质量的作品,要深入生活,要独立思考,要“板凳甘坐十年冷”,这哪里能赶得上市场的行情呢?于是,经典名著的改编,就被认为是一条“捷径”。荀子有言:“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应为‘八’之误)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如果拿这话来提醒少数改编者,应该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改编也是一种创作,也需要严肃认真的态度,也要有生活、有思想,也要耐得住寂寞。如果以为改编就可以轻松讨巧,那最后恐怕就一定“吃力不讨好”。所以我认为,改编者首先应该对名著有一种敬畏的心情,首先要认真细致地吃透原著之精神,领会原著之精妙所在,然后才能使再创作得以切实有效地进行。总而言之,就是首先要“尊重原著”。
“尊重原著”当然也不是将它奉若神明,丝毫动不得:倘如此也就不存在改编或改写了。怎样在不违背原著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正确地选择,精要地浓缩,适当地发挥,尽量掌握好方向和分寸呢?我们不妨看看鲁迅先生的《铸剑》。《铸剑》是一篇小说,讲的是眉间尺为父亲干将复仇的故事。但它有所本,在《列异传》和《搜神记》中,都有关于眉间尺故事的记载,然而只是梗概,所以说《铸剑》实际上是一篇“改写”的小说。在《铸剑》中,简约的概述变成了具体的描写,包括一些生动的细节;其中作为仇恨化身的黑衣人形象,更融进了对现实社会的讽刺;又通过狼的形象,突显了黑暗社会的吃人本质,渲染出一种阴冷恐怖的气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鲁迅是在尊重原作基本精神和主要情节的前提下发挥艺术想象的,这堪称再创作的典范。
但我们现在的有些改编,实在是太自由、太随意了。不仅故事情节可以大幅度地增减改变,不仅人物形象可以从根本上另行设计,甚至连原作的基本立意都可以公然偷换了。去年看了新版的《京华烟云》,我就想,这还能算是林语堂的作品吗?这本被有些人誉为“现代《红楼梦》”的长篇小说,其重要特点之一是蕴涵了丰富的中国文化,但在电视剧中,基本上只剩下一个故事情节的空壳子。幸而林语堂早已作古,连摇头叹气的资格也没有了。
最近又看了《倾城之恋》,倒是觉得改编得还不错,原小说所留下的大片艺术空白,被改编者填充延展得具体而生动。更难得的是,从时代背景的再现,主要演员的表演,到张爱玲叙事风格的模拟,都大体符合我们读其小说时的感觉。这就很不容易了。但剧中关于白流苏和白宝络参与抗日活动的那些情节,就实在让我感到匪夷所思了。本来,改编的《倾城之恋》比之原作,从思想内容上来讲,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现实的批判了。当年傅雷评论《倾城之恋》时说:“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儿,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讽撵出母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清刮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淖里时,一件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因为是传奇,没有悲剧的严肃、崇高,和宿命性;光暗的对照也不强烈。因为是传奇,情欲没有惊心动魄的表现。几乎占到二分之一篇幅的调情,尽是些玩世不恭的享乐主义者的精神游戏,尽管那么机巧,文雅,风趣,终究是精练到近乎病态的社会的产物。”很显然,大家看了电视版的《倾城之恋》,就不是这样的感觉了。这就是一种提高,一种升华,一种相当程度上的脱胎换骨;但至少它还是有基础,有根据,可以算一种渗进时代精神的“为我所用”。即使张爱玲看了,恐怕也能会意一笑的吧!但要说到加进抗日的内容,张爱玲恐怕是要愧疚汗颜的。她写《倾城之恋》时是在1943年的沦陷区上海,而且次年便和汉奸胡兰成结了婚。于青曾经评论道:“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段婚姻,恰发生于国土沦陷的乱世。正如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中白流苏的婚姻,是成就于一个城市的毁灭一样。”咱们现在赋予《倾城之恋》如此昂扬的政治倾向,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改编名著经典确实应该小心谨慎,如履薄冰。记得当年看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印象颇佳,就是觉得它比较忠实地传达了原著的精神。但到了80回以后的部分,剧本完全采用某红学家的意见,生编硬造,也一样成为续貂之狗尾。至于同样性质的另一部关于曹雪芹的电视剧,那简直就不能看了。
小时候看过前苏联不少根据名著改编的电影,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白夜》,屠格涅夫的《木木》,契诃夫的《带阁楼的房子》,高尔基的《母亲》,萧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法捷耶夫的《青年近卫军》等,具体情况虽已记不清,但总的印象是,无论改短还是改长,都比较忠实于原著,同时又在电影艺术方面有所发展,有所创新。当然其它国家也有不少成功的改编作品,为什么不好好向人家学习呢?
昨天晚上从电视上看了电影《画皮》,看得出在立意构思、人物设计和情节安排上都下了不少功夫,演员也可以说相当卖力。但我再看看原著,就觉得电影与《聊斋》优秀作品的风格相去甚远:蒲松龄虽写鬼狐而富含人情味,虽写神怪而颇具艺术美;可电影却把一个本来很“俗”的世情故事,夸张成一个远离人间烟火的传奇,多少有点故作高深而又缺少生动的细节,反而使观众产生一种疏离感,也很难为之感动。不过这已是中上等的作品,至于平时常在一些省级电视台播放的聊斋电视片,则又等而下之了。
我这样指点荧屏大发议论,往往使我的“第一听众”大不以为然,但有时又好像觉得我有点道理,甚至会撺掇着说:“你自己改编一个嘛!”此言一出,我便顿时泄了气,只好灰心丧气地说:“我这就叫眼高手低。我这辈子就只能‘评’了,下辈子再‘写’吧。”而且我心里还在想,我这“眼”恐怕也未必算“高”,但那些剧作家和导演们,为什么不能“眼”高一点,“手”也高一点,为什么不能去“法乎其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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