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物寄意"的典范之作(向名家学作文1)
郑华
发表于镇江日报
公元1414年,即明朝永乐12年,17岁的于谦写了一首《石灰吟》:“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首诗,可以称得上“托物寄意”的典范之作,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所谓“托物寄意”,就是通过某个具体的“物”的某种明显的特征,来寄托诗文的立意,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在诗歌和散文的写作中,有着广泛的运用。比如巴金曾在《灯》这篇文章中,描写自己于寒夜中见到灯光时的感触,赞美灯光带给人明亮和温暖,带给人鼓舞和力量,表达了自己向往光明、追求进步的思想和信念。而贾平凹则在《丑石》中,先着力描写一般人眼中这块石头的丑陋和无用,再揭示它作为一块陨石的科学价值,说明它的“极丑”其实正是它的“大美”,由此告诉读者:认识事物必须摒除成见和偏见,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由此可见,要想成功地运用“托物寄意”的写作方法,首先必须选准一个具体的“物”,并且突出它明显的特点;还要表现出这种特点与诗文“立意”的一致性。灯火的温暖和光亮,与巴金的向往光明和追求进步是相符的。石头“表面的丑”和它“内在的美”,与某些事物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背离”也是相符的。没有这种一致性,文章的立意就不能实现。而在于谦的《石灰吟》中,这种“物”与“意”之间的和谐一致,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完美的程度。
在《石灰吟》的构思过程中,于谦首先看中的显然是石灰洁白的颜色,即“清白”这个特点,它正好可以用来比喻自己的人生追求,即立志做一个“清清白白”、问心无愧的人。有了这种“物”与“意”的契合,诗歌意境的完成便有了基本的保证;但更加令人叫绝的是,于谦竟然把石灰生产艰难曲折的过程,与成就一个英雄所必须的经磨历劫的过程也巧妙地结合起来了。请看,诗的第一句写的是在深山开采石灰石,它已经经受了“千锤万击”的考验;第二句写的是把石灰石放到窑中煅烧至摄氏900度,再让它经受烈火高温的考验,才能变成生石灰;第三句写的是把生石灰放进水中,使其与水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又经受了“粉身碎骨”的磨难,才能变成熟石灰,最终用于建房造屋,把“清白”留在人间。我们读了《石灰吟》,应该会想到孟子的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段话的大意是:老天爷将要赋予这个人重大的责任,一定会让他勤苦劳累,甚至于挨饿受冻,身处逆境之中,以这样的磨难使他不断警醒自己,更加坚韧顽强,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才能完成伟大的使命。孟子的话是抽象的哲理表达,而于谦的《石灰吟》则是形象的艺术表现,但两者的内涵其实是一致的。
一个17岁的少年,能够写出如此托物寄意的优秀诗篇,已经令人刮目相看;而更加可贵的是,他竟用自己可歌可泣的一生,实践了这个伟大的志向。于谦后来曾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等职,他平反冤狱,赈济灾荒,经常视察各地民情,做了不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情。1449年,明英宗在“土木之变”中被俘,于谦时任兵部尚书。他拥立明景帝,调集重兵,在北京城外击退瓦剌军。后英宗被释放,于1457年夺回帝位,竟以“谋逆”的罪名冤杀了于谦。所以,《石灰吟》这首诗,就成为于谦崇高人格的光辉写照,和他的英雄形象一起,万古流芳。
“托物寄意”的巧妙,首要在物象选择的准确和构思立意的新奇。如果大家所托之物、所寄之意都是一个样,说了青松一定是战士坚强,说了花儿一定是姑娘漂亮,那就变成了“套话”,还有什么情趣可言,还能给人什么启发呢!2007年“增华阁”大赛中,镇江市实验小学六(1)班的姜一纯所写的《小星星》,就成功地运用了托物寄意的方法。作者准确地抓住小星星发挥“群体之力”和显示“平凡而匆忙的节律”这个特点,并把这个特点与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平凡生活与崇高精神联系在一起,赞颂了整个人类向宇宙进军的伟大情怀。这样的文章,当然也就具有了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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