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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中的四个"背影"(向名家学作文(5))

郑华

发表于镇江日报


1925年10月,朱自清在北京写了散文《背影》,表达了自己对父亲深情感人的思念,成为现代散文中的名篇。先生在刻画父亲形象的时候,没有像鲁迅所比喻的那样去写“头发”,即那些琐碎的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而是集中力量去写他的“眼睛”,即那些最能反映人物特点,最使自己感动的事情——具体说,就是父亲在特定情境中的“背影”。“背影”这个词,在文中引人注目地出现了四次,不仅聚焦成文章的中心,而且形成文章的线索,更造就了文章完整和谐的结构。

先说第一个“背影”。它出现在文章第5小节,是“两年前”父亲送作者去北京,在南京的浦口火车站,为他去买橘子时留给他的印象。先生“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但父亲虽然“事忙”,依然坚持送儿子到车站,琐琐碎碎地安排好一切,婆婆妈妈地关照了许多,还非要亲自到站台那边去为他买橘子。于是,先生便“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一段对父亲“背影”的细致描写,显然是文章的“重中之重”。从父亲来说,其事必躬亲,其无微不至,固然是天下为父母者呵护孩子的常态;但那一下一上攀爬月台时的“蹒跚”和“探身”,那因为衰老和肥胖而手攀、脚缩、身倾时艰难努力的模样,却造成一种令人心酸的情境,使“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显然,这个“背影”是作者审视生活素材的聚焦,是文章立意的来源,也是形成篇章结构的核心。

第二个“背影”出现在同一小节的结束部分,是父亲离开时留给作者的最后印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父亲是如此地平凡,正如大海中的一滴水;但对于“我”,这滴水永远闪耀着爱的光辉。父亲的平凡和离去令“我”心疼,所以“我的眼泪又来了”。如果说第一个背影形成了文章的高潮,这第二个背影则在悠长的余波里荡漾,绵延着不尽的思念……

最后,作者写到父亲来信抱怨“膀子疼痛”,且叹息:“大去之期不远矣”。古语有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必定使先生无限地伤感忧虑。于是,那难忘的“背影”第三次“在晶莹的泪光中”浮现,同时很自然地引出了文章的结尾:“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分析到这里,文章该怎样开头也就很清楚了。一般来说,开头多以开门见山为宜,尤其是这种中心明确、重点突出的短文,更不要绕弯子,扯那些华而不实的废话。所以,作者便开宗明义写道:“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第一句话遥相呼应结尾,第二句话直截了当触题。这就是第四个“背影”。前三个是生活中的实感,是构思的出发点;第四个是统领全文的关键词,是所谓“文眼”,导引思路,观照全篇。

顺便说一句,有的同学因受了《背影》的感动,就忙不迭也来写父亲或母亲的“背影”。这还是没有真正理解朱自清的写法,是一种买椟还珠式的模仿。其实,你应该首先想清楚,父母最感动你的是什么事情,你心中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然后再确定自己的素材和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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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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