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万里路”第八组
洪蒲生编著
第八组:纵横美利坚
影响世界的国家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九(5)班 黄宇欣
任课老师 贡学华
美国位于北美洲中部,太平洋东岸,大西洋西岸。作为联合国、北约、世贸的主要成员国,美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世界的经济、政治、和平和稳定。
美国未独立之前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在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的英明领导下,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并在西欧各国的支持下,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最初由13个州组成。其后的一百多年,美国迅速向西扩张,通过战争、买卖领土等手段,获得了南到加勒比海,北至北冰洋的大片区域。20世纪爆发的两次世界大战,战火都没烧到美国本土,而美国则先后加入了协约国和世界反法西斯阵营,不仅帮助其它国家取得了两次大战的胜利,而且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迅速发展成为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
美国受卢梭的影响,很早便实现了“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国会和国务院管理国家事务,各州的法律、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州长和总统由民众选举产生,总统每四年大选一次。现任总统是奥巴马。大选获胜的政党作为执政党。
美国的军事实力世界第一,其航空母舰的数量、核武器的数量、特种部队的作战能力,都令世界各国望尘莫及。时不时的军事演习,也成为美国向世界各国炫耀武力的主要手段。美国的军事实力不光有其科技支撑,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也为其军力的发展作着贡献。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美国控制着世界的经济命脉,多数跨国公司都在美国设有总部或分公司。全球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场也在纽约。西部旧金山的硅谷聚集着全球各地的高新技术人才。美国在20世纪中叶,曾大力发展航空航天事业,把20余人送上了月球。现在的JPS全球定位系统,也是由美国国防部发射的24颗卫星组成的。
文化上,美国的好莱坞、NBA,如今也是人尽皆知。迈阿密、俄克拉荷马、圣安东尼奥、波士顿等城市,也因为NBA为我们所熟知。伟大的球星乔丹,演员梦露,歌手惠特尼,同样都诞生在美国。
作为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对世界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行走在美国大峡谷
镇江市实验初中八(8)班 何昊源
任课老师 印 松
六年级时,我们一家人一起到了大洋彼岸,去领略美国的风土人情,观赏美国的自然风光。
那一天,我们行走在大峡谷国家公园。
大峡谷是因科罗拉多河的冲刷而形成的,湍急的流水在千万年间造成了如此深广的峡谷,真是蔚为壮观,尽管听起来感觉会很荒凉,但实际上峡谷中却是生机勃勃的。
这里最常见的动物就是松鼠,你只要行走在一棵棵松树旁,就会看到松鼠在树上注视着你,仿佛在审视你是不是来侵占它的地盘的。偶尔也会有一些松鼠从面前一闪而过,当你去寻找它们时,他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真是一群既可爱又敏捷的小动物。
下午,我们终于开始了最艰辛的旅程,开始尝试进入大峡谷的底部。
我们刚要进入,一位老人就拦住了我们,说:“如果你们要进入大峡谷,一定要带足够的水与食物。如果向下行走6小时,需要带8升水,如果只向下行走3小时,那就只需4升水。我必需确认你们带了足够的水与食物。”说完便认真检查起来,真是位热心的老人。
我们先走过4个“Z”形小道,便来到了主要的路径上。小心翼翼地大概行走了几百米,我们便开始有些疲惫,停下来喝水,不时有一些老鹰从头上飞过。当我们走了大概有一公里时,我们又停了下来,开始吃些东西,并休息了15分钟。休息后,我们又走了大约一公里,就开始感到体力不支,两腿发软,但我们坚持着再走了大约两公里,就实在走不动了。于是停下来休息了将近一小时,就开始回头。回去时,我们碰见一伙背着登山包的人,听着他们的经历,我不禁深感钦佩:他们是从底部往上走的,花了三天时间才走到这儿,可以想象,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终于,我们回到了原点。经过这一次的美国之行,我的皮肤被晒得黝黑,虽然辛苦,但对我是很好的锻炼。
纽约,纽约
镇江市实验初中九(3)班 戴 培
任课老师 戴丽敏
枪声,好似骨头断裂的咔嚓声。
纽约,无止境的喧闹。金属碰撞的尖锐回声,黄色计程车的鸣笛,情人间的争吵。历史,激情,承诺,祷告。
我从华尔街走到皇后区,人们匆匆忙忙,像黑色的乌鸦,叫了一声,然后飞走。
我的眼中满是五彩缤纷。时装,餐馆,酒吧,影院,它们占满了街道。我从人行道上走过,生怕又迷了路。
细想华尔街上我不认识的企业名,那一幢幢大楼,一面面巨大的玻璃幕墙,好像热带雨林。忽然想起一位金融家的话:在华尔街,有时间吃午饭的人都是弱者。
原来他们停不下脚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是强者?我无话可说。
现在再看皇后区,怪不得人人都说好莱坞的帅哥远不及这里的。这儿的帅哥美女,个个拥有希腊塑像般坚挺的鼻子,维纳斯般的蓝眼睛。我的眼睛虽然享受了一场盛宴,却也疲乏。
我又从皇后区走到曼哈顿。取代昂贵的砖砌成的墙是满是涂鸦的水泥墙。夸张的字母,鲜艳的色彩,还有永远穿着连帽衫,身上全是颜料的涂鸦艺术家。
曼哈顿的地铁站也很有意思。巨大的香蕉上用英文写着“别把我丢掉”,垃圾筒是嘴唇的模样,检察区没有工作人员,但人们却很自觉。
我开始喜欢上这儿的随性和自由。一边想着,一边走入一个小餐馆,我身后又是一群滑板少年的说笑声。这是一个有着典型的苏格兰临海酒吧特征的餐馆,大多数人都是熟客,即使是头一次来,也很快就融入进去。我要了一杯咖啡,看着咖啡杯上独特的蓝印花,眼前仿佛看见了这儿的农场。
走出餐馆,我到了市中心,这儿的人简直太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肤色,不同相貌的人,像微小的蚂蚁,从一座建筑物爬到另一座。
想着想着,我来到纽约最令人恐惧的地方——街区。
在我看来,这儿很正常,白色的房子,蓝色的学校,棕色的酒吧,一点也不像印度的贫民窟那样恐怖,反而更像是一座小小的二线城市。更奇怪的是,这儿的乞丐比那些地方少得多了。这里没有华尔街无节奏的脚步,没有皇后区甜腻的推销,没有曼哈顿嘈杂的叫喊,更没有市中心令人迷惑的假象。
但我刚走过一个街角,就看见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五六个高中生模样的人打着两个跟他们差不多但穿着校服的男生。那两人手中没有任何武器,就那样无助地躺在地上,其中一个眼角渗出一丝猩红的血珠。紧接着,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又一帮人冲了过来,与那五六个人扭打在了一起,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有一个手里好像还拿着一把枪,最便宜的仿警用左轮。所有人嘴里嘶吼着我听不懂的脏话。又过了大约五分钟,他们都骂骂咧咧地走开了,地上留下了一小滩深红色的血。
这一切发生得那样快,结束得也那样快,我的手颤抖着,手机几乎抓不住。
这就是真实的街区?暴力,血腥,蛮不讲理的街区?我在想,是不是就算我打电话报警,他们也不会出警?是不是对这些事人们早已司空见惯?
我走上一条通往布里克高中的路,鼻子里残留着血的铁锈味,嘴角却有一丝曼哈顿咖啡的味道。这就是纽约啊!更令我伤心的是,就在临近学校的地方,同样的事情又上演了。只是这次当中还有几个打着鼻钉的女孩。被殴打的几个人正痛苦地呻吟着,我还看到有个女孩捂着肚子倒在地上,脸上的浓妆花了一半。
一瞬间我竟有种奇特的感觉。这儿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一条棉线,被比自己粗的棉线绞断,又像是三股绳子绞成的尼龙绳,打上了坚硬的结,涂上了一层焦油,防血,防汗,防泪,一条条的尼龙绳已经坚硬到不能拼凑成衣,它们只能在一次次的磨擦中越变越强。
我不愿再往前走,心中被巨大的悲痛堵着,这是一个真实的纽约,但并不是人人都真实。不论是为生计而戴上假装友善的面具,还是因家庭原因戴上宣泄暴力的面具,或者是因为永无止境的贪婪戴上道貌岸然的面具,都不再能轻易摘下。
这座城市在自顾自地运转,欢迎着每一个热爱假象的人。我只看见人们像一颗颗螺丝钉,带动了整个齿轮的转动,谎言像润滑油,也不可缺少。我真希望下一场大雨,冲洗干净这里,它需要拯救。
纽约,纽约……
生火(节选):
杰克·伦敦
(主人公生火失败后)
看到那只狗,他头脑中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他想起了那个陷在暴风雪里的人的故事,他杀了一条小公牛,爬到尸体里面,因此得救了。他可以把那条狗杀了,把手放在温暖的尸体里,直到那麻木离他而去。他对那狗说话,叫他到自己身边来;但是他的声音里有一种陌生的恐怖的语调,吓坏了那动物,它以前从没听那人用这种语气说过话。有什么事情出了问题,它那充满怀疑的天性感觉到了危险——它不知道是什么危险,但是在它大脑里的某个地方,以某种方式升起了对那人的一种恐惧。它听到那人的声音时,耳朵向后面平压过去,它那躁动不安、弯背耸肩和抬起交换前脚的动作变得越来越明显;但它不愿到那人身边去。他用双手和双膝着地,向那狗爬过去。这种非同寻常的姿势再次激起了那只动物的怀疑,于是它做作地侧着身子跑开了。
这人在雪地里坐了一会儿,挣扎着保持镇定。然后他用牙齿把手套戴上,站了起来。他首先向下看了一眼,以确定自己确实站了起来,因为他感觉消失了的双脚已经使他和地面失去了联系。他直立的位置开始使那条狗脑海中的怀疑减退了。当他果断地、嗓音里带着鞭梢的声音说话时,那条狗恢复了它习惯性的忠诚,来到了他身边。当他走到能够得着的距离里时,这人失去了自控。他的胳膊猛地向那条狗伸了出去,而当他发现自己的手不能抓握,手指也不能弯曲没有感觉时,他感到了真正的惊讶。在那一会儿他忘了自己的手指已经冻冰了,而且还在越冻越厉害。这一切都发生得很快,在那动物逃走以前,他就用胳膊抱住了它。他坐在雪里,就这样抱着那条狗,而那狗则怒吼哀叫地挣扎着。
然而这就是他所能做的了,把它的身体抱在自己的胳膊里,坐在那儿。它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杀掉那条狗。它没办法做到。他那无助的双手既不能抽出也不能拿住他那把带鞘的刀,他也不能勒死那条狗。它放开了它,它疯狂地跑开了,尾巴夹在两腿之间,仍然号叫着。它停在了40英尺以外的地方,好奇地看着他,耳朵向前直伸着。这人向下看看自己的手,以确定它们的位置,他看见它们垂在自己胳膊的下端。一个人居然需要用自己的眼睛来找出自己的手在哪儿,这使他感到极度惊讶。他再次前后猛甩着自己的胳膊,用戴着手套的双手击打身体的两侧。他这样猛烈地运动了五分钟,他的心脏把足够的血液输送到了身体表面,止住了他的颤抖。但是他的双手仍然没有任何感觉。他有印象它们像砝码一样垂在胳膊的下端,但是当他想把这印象再向下走时,他却无法找到它了。
一种沉闷而压抑的对死亡的恐惧控制了他。当他意识到这不再是关于手指和脚趾结冰,或失去手脚的问题,而是事关生死而他生机渺茫的时候,这种恐惧迅速变得无法遏抑。这使他陷入一种恐慌之中,他转过身,跑上溪床,顺着那模糊的小路跑下去。那狗从后面追上来,和他一起跑着。他盲目而毫无动机地跑着,处在一种他一生中从未体验过的恐惧之中。当他在雪中费力地前进时,他开始慢慢地看见周围的事物——小溪的两岸,旧林地,光秃秃的山杨树和天空。看见这些东西让他感觉好一些。他没有停下。也许,要是他继续跑的话,他的脚就能融解,而且无论如何,如果他跑得足够远的话,他就能到达营地,见到那些小伙子们。毫无疑问,他会失去一些手指、脚趾和脸上的某些部分;不过当他到达的时候,那些小伙子会照顾他,救下他剩下的其他部分的。而同时他的脑海里还有另一个想法对他说,他永远也到不了营地,见不到那些小伙子们了;那营地在太多英里以外,而冰冻已经对他产生了太大的影响,他很快就会僵硬死去。他把这种想法留在不显著的位置,拒绝去考虑它。有时它把自己推上前来,要求他听到它的声音,但是他把它又推到后面,努力去想其他的事情。
他感到很奇怪,自己居然能用冻得那么厉害的双脚跑步,当它们落到地上、承载起他身体的重量时,他根本感觉不到。在他自己看来,他是在地面上滑行,与地面之间并没有接触。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一个长着翅膀的墨丘利(罗马神话里脚上长翅膀的为众神送信的信使),他想知道墨丘利从地面上滑翔而过时是否和他的感觉一样。
他那个一直跑到营地和小伙子们会合的想法有一个缺陷:他没有那样的耐力。有几次他绊倒了,最后他蹒跚了,崩溃了,摔倒了。当他试图站起来的时候,他失败了。他决定自己必须坐下来休息一下,然后他就只是走路,不停走下去。当他坐在那儿恢复呼吸的时候,他注意到自己感到很温暖很舒服。他没有发抖,甚至似乎有一股暖流来到了他的胸膛和躯干里。然而,当他触摸自己的鼻子或面颊时,那里却仍然没有感觉。跑步不能使它们融解,也不能融解他的手和脚。然后他产生了一个想法:他身体结冻的部分肯定在扩展。他试图把这想法压制下去,忘了它,去想想其他的事情,他知道这个想法引起的那种惊恐的感觉,而他害怕那种惊恐。但是这想法不断宣告着自己的存在,直到他脑海里产生了一幅他全身完全结冰的画面。这太过分了,他又顺着那条路疯狂地跑起来。他曾经减慢速度变成步行,但那冰冻扩散的想法使他又跑了起来。
那只狗一直在他脚边和他一起跑着。当他又一次摔倒时,它把尾巴绕过来盖住前爪,坐在他面前,面对着它,表现出急切热心的好奇。这动物的温暖和安全使他感到愤怒,他咒骂着它,直到它为了平息他的怒火把耳朵背向后面。这次,颤抖更快地来到这人的身上。他在和冰冻的战斗中就要失败了。它从各个方向侵入了他的身体。浑身结冰的想法逼着他继续前进。但他没跑出100英尺,就踉踉跄跄地向前摔倒了。这是他最后的惊恐了。当他恢复了呼吸和自控以后,他坐了起来,在脑海里涌起了用尊严来迎接死亡的想法。然而,这个想法不是以这样的词语来到他的脑子里的。他关于这个问题的想法是:他一直像一只被切掉了头的鸡一样到处乱跑,真是丢人——这就是他想到的比喻。好了,反正他也一定会被冻死,他也可以体面地接受。和这种新得到的平和心境一起到来的是第一缕困意的微光。这是个好主意,他想,在睡梦中死去。这就像打了麻醉剂一样。冻死不像人们想得那么糟糕,还有很多比这更糟的死法呢。
他想像着第二天小伙子们找到他的尸体的景象。突然他发现自己和他们在一起,顺着那条小路走过来,一路寻找着他自己。然后,还是和他们在一起,他转过路上的一个弯,发现他自己躺在雪里。他不再在自己身上了,甚至那时他就已经脱离自己了,这天确实是冷,这就是他的想法。当他回到美国的时候,他就能给大家讲讲真正的冷是什么样的。他的思绪从这想法又漂移到见到那个萨尔福尔溪老前辈的画面了。他非常清楚地看到:他正在暖暖和和舒舒服服地抽着一个烟斗。
然后这人就陷入了他觉得是自己体验过的最舒服最令人满足的睡眠中。那狗面对他坐着,等待着。那短短的白天在一个悠长缓慢的黄昏里结束了。没有要生火的迹象,而且,在那条狗的经验里从来没有一个人那样坐在雪地里而不生火。随着黄昏的降临,它被自己对火的急切渴望主宰了,它猛烈地抬起轮换前脚,轻柔地号叫着,因为预料到要被那人责骂,耳朵向下垂着。但是那人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那狗大声地号叫起来。又过了一会儿,它爬到那人近旁,捕捉到了死亡的气息。这使它毛发竖立,步步后退。寒冷的夜空中,明亮的星星闪烁不定,它又停留了一会儿,不断地号叫。然后它转过身,朝着它知道的营地的方向跑去,在那里有其他提供食物和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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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位于北美洲中部,东临大西洋,西濒太平洋,北接加拿大,南靠墨西哥。其阿拉斯加州位于北美洲西北部,夏威夷州位于中太平洋北部。美国的山脉主要有西部的落基山脉和东部的阿巴拉契亚山脉,最长的河流是密西西比河,东北部与加拿大交界处的五大湖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群。经济高度发达。重要城市有首都华盛顿,纽约,芝加哥,洛杉矶,旧金山,波士顿等。
美国是移民国家,有各大洲100多个民族的后裔在那里生活,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二是白人,百分之十三是黑人。印地安人是美洲最早的居民。大多数美国人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英语是国语。
大峡谷国家公园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西北部,总面积达2724平方公里,其高度在2000至3000米之间,科罗拉多河流经谷底,所形成的峡谷绵延400多公里,谷深平均1600米,两侧都是悬崖峭壁,层峦叠嶂,其色彩形状的区别又代表了不同的地质年代,像亿万卷图书层层叠叠构成的曲线图案,随着大峡谷的迂回盘曲,又像一条彩带,在大地上宛转飘舞。印地安人是最早开发这里的主人,1540年西班牙的一个远征队是发现大峡谷的第一批白人,1919年被划为国家公园。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生火》(节选),是选入美国中学语文课本的作品。
杰克·伦敦(1876——1917)出身贫苦。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学校,送过报纸,在保龄球馆、运冰车、罐头厂和制造厂工作过。虽然每天要长时间上班,他仍然坚持不懈地读书。读书使他向往旅行,他曾跟着一支捕海豹的船队远航到日本,并在那里参加了一群失业工人的跨国抗议游行。后来,他在纽约的布法罗附近因流浪罪被捕,出狱后决定接受教育,重塑人生。他很快上完了高中,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但只上了一个学期,又于1897年放弃学业,到阿拉斯加去淘金。他在阿拉斯加的经历,使他深刻认识到人类对财富和权力的渴望以及人类对自然力量的无法控制,这对他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从阿拉斯加回来后,伦敦就决心靠写作来赚钱谋生。他租了一台打字机,每天工作15个小时,把他在阿拉斯加的探险经历编织成短篇和长篇小说。据说,当初伦敦收到的退稿信堆起来有五英尺高,但他仍然坚持了下来。1903年,他发表了广受欢迎的长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赢得了全国的赞誉。他最好的作品都描绘了人类为了生存与自然界强大力量进行的斗争。
无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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