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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一起学作文〉之二十四

洪蒲生(编著)


(八)求新与出奇

   例文68:

     镜子

     句容市崇明小学六(1)班 王佳乐

     2012年“增华阁”获奖作品

    

    有一个孤独的人开了一家镜子店,里面的镜子都是经过精雕细刻的。顾客来了一拨又一拨,孤独的人依然非常孤独,因为在每天的大多数时间里,他都只能在各式各样的镜子中看见自己那再也熟悉不过的面孔罢了。

    就这样,这个人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在他弥留之际,一位巫师来到了店里,他千挑万选,最后选了一面熠熠生辉的镜子。巫师用魔杖向镜子施了一个复杂的魔法,孤独的人见了,气喘吁吁地说道:“你在……干,干什么?你……必须……要付钱……”话未说完,他便死去了。巫师抽动了几下嘴角,一个邪恶的笑容绽放在脸上,“啪”的一声丢下那面镜子,同时他就不见了。

    孤独的人去世后,他店里的镜子全被廉价促销了。一个过气的明星把那面施了魔法的镜子买了回去。

    明星郑重地把镜子放在了一张布满灰尘和油污的桌上,自恋地欣赏着他那曾经迷倒万千观众的脸,正当他为自己又多了一条皱纹而懊丧时,镜子的画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背景不再是那狭小肮脏的屋子,而是一个五光十色、金碧辉煌的舞台;模样也不是那张因过度涂抹过化妆品而扭曲变形的脸,而是恢复了青春靓丽,整个人也变成了以前在台上那又歌又舞的帅气身影。他愣住了,这样的场景他真是太熟悉了,于是他从此就再也离不开这面镜子了。而那镜子也很会讨主人的欢心,它会不断地变幻出明星以前那些辉煌的经历。从此,这位曾经的明星完全被它迷住了。他常常不吃不喝不眠地整天拿着镜子看,一旦离开镜子,便立刻颓废得不成人样。

    直到有一天,镜子忽然又让一切恢复了现实的模样。明星望着自己那张丑陋的脸,回想着镜子带给他的那些美丽的梦幻,他终于失控了。他发疯般地砸家中一切可砸的物品。最后,他怒吼一声,把镜子丢出了窗外。

    几天后,人们发现明星在家中自杀身亡。就在那天,一个来看热闹的丑女人,在明星家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了那面镜子。丑女人用衣袖擦擦镜子,喃喃自语道:“这么美的镜子,谁扔的呀?真可惜……”

    丑女人视如珍宝般把镜子带回家,正当她开始端详镜中的自己时,魔法又奏效了:镜子中的女人俨然是一位花容月貌的窈窕淑女,连丑女人身上的大妈服也变成了一身端庄高雅的名牌。从此,她和那位明星一样,片刻也不能离开那面镜子了。

    但当镜子又一次不再变幻,美女又变回丑女人时,她也步了明星的后尘。

    现在,镜子又一次躺在草丛中,它时不时冷笑一声,有点得意地说:“哼!下一个又会是谁呢?”

    我想,但愿不是你我。

例文69:

悬 念

大港中学高三(7)班 任翠莲

2001年“增华阁”获奖作品

   深夜一点,他拿起了电话。如你所想,这让人很不安,尤其是我。

   事实上,他随时抓起电话都会让我惶恐一番。我,是住在他对面房间的女孩子。换句话说:他,是住在我对面房间的男孩子。

   这种关系总会让人捉摸不定。何况我?

   我常常看书看到深更半夜,然后,吃碗加有鸡蛋的泡面,趴在窗台上看他的房间,看他抱着吉他坐在床边,陶醉着唱歌唱得闭上了眼。

   我喜欢他和我一样酷爱音乐,我希望他也像我一样喜爱文学……

   寂寞伴着时针偷偷出发。

   于是我抬头看他的房间。他房间里亮着很大的白色台灯,在漆黑的夜间,像一颗耀眼的明星。我感到了温暖。

   但是他拿起了电话。

   对于看了许多日本恐怖片的我来说,这有点吓人。原则上夜半歌声就很见鬼。然而他的破锣嗓子却让我想起了周扒皮,所以想笑。

   现在我思考的是,他拿起电话干什么?

   我的意识流与出题老师的意识流很自然地融合了:“为什么在深夜打电话?也许是打越洋电话?也许是报警?也许是请求急救?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

   我的工作就是把以上假设一一推翻。但是请允许我大费笔墨对他进行一番描写:

   他斜斜地倚在床边,穿着宽大的蓝色T恤,舒展,让我想起了飞翔的鸟。他微微眯着眼睛,微笑着抿着嘴巴,像个孩子。

   月光完整地透进了玻璃窗,玲珑剔透。晚风轻轻地吹,风里夹杂着新鲜栀子花的淡淡香味……

   我觉得我确实表达出了当时的情境。

   白痴也可以看出:他不是要打一个郑重的越洋电话;没有凶杀案发生;他没病没痛。

   “其他”?

   这个“其他”的范围比较广阔,对想像力的要求程度比较高。

   偷偷告诉你:我这人,想像力特差。就比如说,我怎么想也想不通路上捡到一分钱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何关系。

   不言而喻,我实在是难以落实这个“其他”。

   但是时间还很多,我可以慢慢想,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也许能做到“想事万遍,‘其他’自现”。

   我设想他事实上是美国黑手党的某个人物,或是联邦调查局的一个小头头,见惯了大场面,现在临危不乱,就这样舒舒服服地懒懒散散地给总部拨电话。

   嘿!你别说。这样一想,还真有可能。时差又符合。只是与我最初“对面房间的男生”那一段叙述有些矛盾。不要紧,地下人物嘛!受过专业训练,伪装自然特别好……

   我越想越想入非非,忍不住要哈哈大笑。

   “丁零零——”,我的电话响了。

   “小姐,”那个男孩在电话那头对我说,“我准备换衣服了。请你移开你的视线好不好!”

   

综合讲评:

我们写文章的奋斗目标一条是“写实”,即反映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实际情况,说真话;一条是“求新”,即争取写出新意,不能总是说些套话,写些千篇一律的文章,完全没有自己的个性。那么,怎样才能在写实的基础上求新呢?无非是选材力求新鲜,构思力求新颖,方法力求新奇,语言力求新意,在这几条中只要能做到一条,也该算有所创新的文章了。说老实话,我认为写文章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难就难在这个“新”字。清赵翼论诗有云:“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他所着眼的就是一个“新鲜”。当然那是一种开一代诗风的大大的“新鲜”,一般人只能“心向往之”,但我们“虽不能至”,至少也要争取在作文中给读者一点小小的新鲜感吧!

王佳乐的《镜子》带有强烈的魔幻色彩,一位巫师赋予镜子魔力,能使过气的明星在虚幻的时空中恢复失去的青春和辉煌。当然,这实际上就是用幻想来麻痹自己,最终导致明星的自杀。其后,又有一位丑女人步了明星的后尘。文章的结尾意味深长,点明了文章主题的现实意义。读了这个故事,我们会想起《红楼梦》中贾瑞照的那面镜子,这样的构思,是不是受了它的启示呢?

   任翠莲的文章《悬念》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却写得比许多故事更吸引人。作者在不慌不忙的叙述中,从容而幽默地演绎着制造并延续“悬念”的技巧,老练地调动着读者的想象:充满神秘色彩的男孩,聪明、俏皮而又浪漫的女孩,还有满怀好奇心的读者,共同进入了一个最后使人哑然失笑的“故事”。行文像风一样空灵,像云一样飘逸,像水一样自然流动,中学生能写得如此洒脱,不容易。

   作文能不能出新,当然也还是要从实际出发。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求“新”反失,不要为了追求出奇而走向奇怪、怪异、乃至怪诞,那倒不如退而求其次,就平实一点罢了。

   

   名篇鉴赏(8)

咬菜根

朱 湘

   “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句成语,便是我们祖先留传下来,教我们不要怕吃苦的意思。

还记得少年的时候,立志要做一个轰轰烈烈的英雄,当时不知在哪本书内发见了这句格言,于是拿起案头的笔,将它恭楷抄出,粘在书桌右方的墙上,并且在胸中下了十二分的决心,在中饭时候,一定要牺牲别样的菜不吃,而专咬菜根。上桌之后,果然战退了肉丝炒香干的诱惑,致全力于青菜汤的碗里搜求菜根。找到之后,一面着力的咬,一面又在心中决定,将来作了英雄的时候,一定要叫老唐妈特别为我一人炒一大盘肉丝香干摆上得胜之筵。

萝卜当然也是一种菜根。有一个新鲜的早晨,在卖菜的吆喝声中,起身披衣出房,看见桌上放着一碗雪白的热气腾腾的粥,粥碗前是一盆腌菜,有长条的青黄色的豇豆,有灯笼形的通红的辣椒,还有萝卜,米白色而圆滑,有如一些煮熟了的鸡蛋。这与范文正的蛋黄齑差得多远!我相信那个说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老祖宗,要是见了这样的一顿早饭,决定会摇他那白发之头的。

还有一种菜根,白薯。但是白薯并不难咬,我看见我们的那班能吃苦的祖先,如果由奈何桥或是望乡台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回家,我们决不可供些什么煮得木头般硬的鸡或是浑身有刺的鱼。因为他们老人家的牙齿都掉完了,一定领略不了我们这班后人的孝心;我们不如供上一盘最容易咬的食品:煮白薯。

   如果咬菜根算得艰苦卓绝,那我简直可以算得坚苦卓绝中最坚苦卓绝的人了。因为我不单能咬白薯,并且能咬这白薯的皮。给我一个刚出笼的烤白薯,我是百事可作的;甚至教我将那金子一般黄的肉通同让给你,我都做得到。惟独有一件事,我却不肯做,那就是把烤白薯的皮也让给你;它是全个烤白薯的精华,又香又脆,正如那张红皮,是全个红烧肘子的精华一样。

山茶、慈姑,也是菜根。但是你如果拿它们来给我咬,我并不拒绝。

我并非一个主张素食的人,但是却不反对咬菜根。据西方的植物学者的调查,中国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种,比他们多六倍。我宁可这六百种的菜根,种种都咬到,都不肯咬一咬那名扬四海的猪尾或是那摇来乞怜的狗尾,或是那长了疮脓血也不多的耗子尾巴。

   

   阅读参考(8)

“逆向思维”与“创新”

——读朱湘的《咬菜根》

这篇文章很有趣,因为它真正的立意与它表面上的“题中应有之意”可谓南辕北辙。“咬菜根”这个题目,出自“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句成语,正如作者所言,是“教我们不要怕吃苦的意思”。但接下来的文章,却反其道而行之,偏说咬菜根未必都苦,有的菜根甚至是一种美味,结果,“咬菜根”倒变成其乐无穷的享受了。

这就是“逆向思维”,它不按一般人习惯的思路去想,却别出心裁地开辟出新的思路,最终产生出巧妙的构思,写出创新的文章来。但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逆向思维”本身并不等于“创新”,它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思维规律,必须能够自圆其说,才能使创新合情合理,使读者心悦诚服。比如在《咬菜根》这篇文章中,朱湘首先承认青菜的菜根实在很不好吃,所以他“一面着力地咬”,一面心中却在想着“一大盘肉丝香干”。但不久他就发现了一种好吃的菜根,那就是萝卜。后来又发现了更好吃的白薯,尤其是那烤白薯的皮,竟然“又香又脆”,如同红烧肘子的皮,是“全个红烧肘子的精华一样”。最后他又提到了山茶、慈姑等,也是很好吃的菜根……对于这样一些符合实际的例证,读者又怎能不心生共鸣呢?

可有人在分析这篇文章时,依然说作者是“以‘咬得菜根,百事可作’为喻,表明自己从小立志,决心含辛茹苦,安于清贫,耿介自守,以求有一番作为的人生态度。”这其实是一种教条主义的主题归纳,属于老一套的惯性思维,并不符合文章的实际情况。照我看,作者其实是“以幽默风趣的叙述语言,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赞扬了中国素食文化的丰富多彩。”也正因为作者是循着这样一条思路,所以才会在文章结尾时自豪地说:“据西方的植物学者的调查,中国人吃的蔬菜有六百种,比他们多六倍。”

由此可见,逆向思维并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写作方法,实际上它首先决定了文章整个构思立意的不同。当然,逆向思维有时也会遇到“此路不通”的警告,告诉我们必须重打锣鼓另开张。2007年“增华阁”大赛有一道赛题是“得寸进尺”。许多同学一看到这个题目,就想舍弃通常的习惯理解,来一个“逆向思维”,做一回“翻案文章”。但他们又无法令人信服地实现这个180度的大转弯,所以有的同学写到后来就困惑地说:“我自己都搞糊涂了,这‘得寸进尺’到底是好是坏,是褒义还是贬义。”实际上,“得寸进尺”这个成语,它早经固定的含义就是“比喻贪婪的欲望越来越大”。你非要把它的意思反过来说,其实是在硬做文章,是很困难的事。成语,从哲学上来讲,有它自己“质的规定性”;从语言学上来讲,有它“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从逻辑学上来讲,则应该保持它在推理过程中“作为概念的同一性”,不能偷换其内涵。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能随意对成语另作解释并任意发挥的。

    说到这里,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反问我:难道朱湘的这篇《咬菜根》,不正是对“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个成语“另作解释”并大加发挥了吗?问得好,但你还不够细心。朱湘并没有对“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个成语本身“另作解释”,他只是发现并证明“菜根”的外延并不包括全部:一部分适合这个成语,另一部分却不适合——这才是作者求异思维真正的突破口,而这样的别开生面,读者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总之,思维方法本身与是否能够创新并无必然的联系。无论是顺向思维还是逆向思维,是聚合思维还是发散思维,是抽象思维还是形象思维,是逻辑思维还是辩证思维,其能不能产生创造性的成果,第一要看它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包含创新因素;第二要看思维的过程是否符合思维的规律和法则。逆向思维的优势主要在于,它比较容易摆脱“趋同从众”心理的束缚,但同时它也就选择了一种比较复杂艰难的思维过程。所以,要靠逆向思维写出好文章,是必须好好费一番心思的。

   

(九)文体与风格

   例文70:

我们的“城市客厅”

解放路小学六(1)班 陆雅伦

2001年“增华阁”大赛获奖作品

   “城市客厅”,可以说是我们镇江的一大亮点,我对它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因为我们家曾经为它作出过一份贡献。

   我家原来住在大市口剪子巷里的一幢小平房里。别人总说我家的地段是最好的,因为镇江市最繁华的大市口就在我家对面。从我家出发,不过走几十步路就可以到商业城。那时,我经常风趣地说:“商业城是我们家的后花园!”但是,另一方面,我家那里的环境又很差,到处都是低矮的平房,而且家里没有卫生设施,洗澡、上厕所还得到外面去。为此,我又天天盼望着搬家,想住上楼房,拥有自己的小天地。但话又说回来,我们毕竟在那儿住了许多年了,对那地方有了感情,邻里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好,相处得就像一家人似的。要是真搬家,我们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后来就听说,大市口要建市民广场——“城市客厅”了。终于有一天,住在我们那里的每一户都接到了一张“拆迁告示”,当时我就高兴得跳起来喊:“我们要搬家啦!”爸妈坐在沙发上看着“拆迁告示”,商量起搬家的事,最后决定买江滨新村的房子。搬家那天,妈妈不说话,心里很舍不得。爸爸忙着叫搬家工人搬家具。我是又高兴又难过。邻居们也都纷纷忙着搬家。隔壁王奶奶难过地说:“住了一辈子,怎么说搬就搬了?到时候等那个什么广场建好了,我天天都要来!”临走前,大家都记下了我家的新住址,妈妈不停地关照邻居到我家来玩,他们也“嗯嗯”地答应。这时候,我坐在车上问妈妈:“妈妈,你说这‘城市客厅’建好后,该是个什么样?”妈妈说:“建好了你就知道啦!”

   我于是一天一天地盼,盼着“城市客厅”早日完工。这一天终于来到了。那天晚上,我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兴奋地在“城市客厅”散步。哇!人可真多啊,这儿简直成“人的海洋”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大型电子显示屏,你可不要小看它,它可是长江三角洲地区最大的电子显示屏呢!可我最喜欢的是那些大小喷泉,那些喷泉喷出的水形状不一。你瞧正中央那个,外有几朵盛开的大花瓣,里有几朵尚未完全开放的小花瓣,最里面,还有一个大花芯。有许多披着雨衣,戴着帽子,穿着雨鞋的小孩在喷泉池中嬉戏玩耍。他们是那么天真,那么快乐。在“城市客厅”里,最有艺术气息的就是那些浮雕了,那上面刻着许多有关古城镇江历史文化的图画,有“水漫金山寺”、“刘备招亲”、“渡江战役”等。浮雕上,还不停地有水流淌下来,形成一道宽宽的水帘。整个“城市客厅”绿树成荫,绿草如茵,还有艳丽的一串红、鸡冠花以及各色各样的菊花,把“城市客厅”打扮得分外美丽。

   这时,我又想起了我原来的家,它在什么地方呢?我问爸爸,爸爸说:“它大概就在那些浮雕的位置吧!”我又过去看了看浮雕,低下头望着脚下的小路,心中产生了一种无比亲切的感觉。

   

   例文71: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镇江实验学校八(8)班 韩 玮

     1994年“增华阁”获奖作品

    

她没有上海的华丽,没有南京的典雅,没有杭州的秀美。但她是“江南聚宝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是金子,她要发光。她就是我,长江三角洲的最西端,中国第一大河与世界第一大运河的“黄金交会处”——江南名城,中国镇江!

我是一位正在成长的花季少女,我正以我时刻的努力来焕发自身的青春光彩,欢迎着来自远方的客人。

当您,远方的客人,当您刚踏进我的家门,映入您眼帘的就是客厅,镇江的“城市客厅”——大市口广场。在高楼林立、喧闹繁华的大市口,多了一方绿色的、美丽的、宁静的土地,不仅为整日向城市建设发展作贡献的镇江市民提供了休息的场所,也向来自远方的客人展示着镇江的沧桑变化和风土人情。广场中央的水池边有一排浮雕,它见证了镇江的发展:从萧统编纂《昭明文选》到沈括在梦溪园写下《梦溪笔谈》,再到镇江至扬州长江公路大桥的破土动工,镇江的发展是迅速的。正对广场的电视大屏幕,是镇江人集体娱乐的最好工具。2001年10月7日,热情的镇江球迷在这里欢呼中国足球队冲出了亚洲。还有音乐喷泉,过一段时间就喷出巨大的水柱,伴着动听的音乐。泉水丁冬,是请远方的客人留下来。

远方的客人,您记得是从何处进入镇江城的吗?您会说,是从那条宽阔的“高速公路”上来的。对了,那就是镇江的“引资大道”。“引资大道”两旁绿化优美,“镇江欢迎您”的字样过一段路程就能望见,您定能感受到镇江人民的热情。从沪宁高速公路进入“引资大道”,那感觉还是和高速公路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这儿有成排的路灯,还有那些高大的树木。树叶沙沙,是在请远方的客人留下来。

在欢迎晚宴上,我身着盛装出现在您面前,最耀眼的无疑是那串挂在脖子上的“珍珠项链”——长江路,它串联起我珍藏的三颗大珍珠:金山、焦山、北固山,链子上还有一颗钻石,那就是春江潮广场。长江路,镇江的“外滩”, 给予它这么高的荣誉,一点儿也不过分。站在汉白玉栏杆旁,沐浴着阳光,看着那滚滚东去的长江水,望着那边朦胧的风景,真是最大的享受。江风飒飒,是在请远方的客人留下来。

宴毕,请尊贵的客人登上镇江的最高建筑——国际饭店的顶楼,鸟瞰月光笼罩下的镇江城,您也许会恍惚觉得自己置身于北京的西单,上海的南京路,或者南京的新街口,其实都不是,您就是在镇江。“两路出新”的大市口,夜晚的大市口,仿佛是“天上的街市”,“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星光灿烂,是请远方的客人留下来。

远方的客人,当您紧紧握着我的手,再三说着“别送,别送”;当您热情凝望我的眼,再三说着“珍重,珍重”;当您走上离别的车站,我不停地把手挥动;当您的车已经走远,我的心仍然在呼唤: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吧!

   

综合讲评:

    这两篇都是赞美镇江的,主题大体相同,但文体和风格却不同。

   陆雅伦写的是记叙文。在所有写城市客厅的比赛文章中,这是构思最具特色的一篇。据我所知,作者的家是搬过,但原来并非住在大市口附近的剪子巷;原来住在剪子巷而后来搬迁的,是她一个好朋友的家。因为她们常在一起玩,所以作者就把两家的情况结合起来,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虚构。这样的虚构是从生活真实中酝酿出来的,它把个人小家庭与镇江人民大家庭之间的关系具体生动地表现出来了。对于小学生的习作,我们当然还是要提倡写实,提倡写真人真事,但孩子们的学习是多方面的,他们的聪明才智常常超出我们的计划之外,所以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应该鼓励,并作进一步的指导。

    韩玮的文章也是赞美家乡,但采取的却是抒情散文的写法。作者运用“拟人”激活思维,把镇江比喻成一个青春魅力焕发的少女,在此基础上加以想象发挥,就使文笔灵动活泼起来。作者还通过“泉水丁冬”、“树叶沙沙”、“江风飒飒”和“星光灿烂”借景抒情,四次表达“请您留下来”的心声。这样一种直接向读者表述的写作方法,很自然地把叙述、写景和抒情结合起来,其基础就是“拟人”。“拟人”本是一种修辞手法,一般用于语言的修饰,但在本文中,它已经作为一种写作方法,把整篇文章都写活了。

    

名篇鉴赏(9):

白果树

周建人

上海真是热闹的地方,也许特别在热天的时候,牌声、留声机或无线电的声音,有时更有爆仗声,往往闹得人不能睡觉。这实在是很窘的。有时候,譬如灯下写了点东西,看看时候已经十一点钟了,赶紧睡下,想望早点睡熟,以便明天起来好做事情。偏偏这边邻舍的牌声还没有停止,那边又开起留声机来了。逢年逢节还要放爆仗,这自然更其挡不住。而且常常这等声音还没有闹了,卖馄饨的又来了。广东馄饨担是敲竹板的,发出必必剥剥的尖脆的声音,本地馄饨担是敲竹筒的,发出沉重的钝声。我的故乡也有这样的馄饨担,但是用短木棒敲在竹筒上,声音比较的低些,上海的馄饨担往往用短铁棒来敲,声音也就特别的响亮了。有时候刚把思想制止住,正要睡去,接连的被外面闯进来的声浪数次闹醒之后,便会许多时候睡不着。第二天因为睡眠不足,身体觉得不太清爽,就不能好好的做事情了。

近几天来,这等闹人睡眠的声音没有减少,却加添了卖热白果的声音了。白果担子挑来歇下,便发出镬子里炒白果的索朗朗的声音来,卖白果的人一面口中唱着:“糯糯热白果,香又香来糯又糯,白果好像鹅蛋大,一个铜板买三颗!”

但是我觉得白果担倒并不怎样吵闹的。因为叫唱的声音并不十分高,而且挑来得早,回去也早,有时候倒觉得叫卖声中带给我们秋天来了的消息,使我知道白果卖了之后,将有檀香橄榄买。荷花已开了,燕子回到马来、印度等地方去了。

上海秋天虽然各处卖热白果,但是白果树却很少见的。我的故乡有很大的白果树。它又称银杏,有些讲花木的书上又叫它公孙树,意思是说它的成长很慢,阿公种植的白果树,须到孙子手里才开花结子。日本的植物学书上便常用这名称的。它在科学的名字是叫Ginkgo biloba。它是植物界中的老古董。它的系统直从中生代的侏罗纪传来,到了现在,只剩它一种了。中国是它的家乡。普通只见它种在庙宇寺院里,有些植物学者疑心现在已没有自生的白果树了,米耶尔(Meyer)虽说浙江山中还有自生的,但是有些人却不相信他的话。

植物学者虽觉得白果树已渐将衰亡,但是人工种植的却还很多。它很容易种,只要把种子种在泥土里,大约五十天后芽便出来了。它幼时的树形像座塔,后来枝条散开,成了伞状的大树。据说最大的白果树能高到九丈以上,但普通没有这么大。它的叶子有长柄,叶身很像内地扇炉子用的“火扇”。到了秋季,变成黄颜色,是很好看的。它是落叶树,冬季只剩了枝干。

白果树是雌雄异株的,大约四月间开花。花极简单,没有花萼、花瓣这些东西。雄花只在一条柄上生着些雄蕊,每个雄蕊只生两个花粉囊。雌花只在每条长柄上生着两个裸出的胚珠。因为它的花太不显明了,一般人从不曾见过,因此便造下一个靠不住的传说,说白果树的花是“大年夜”(阴历除夕)后半夜开的,而且开的时间又极短,只闪三闪,就不见了。这传说先前曾叫一个长塘乡人上过一次当。他是一个求知心很切的人,大年夜的半夜里,跑到近地的一棵白果树下等候它开花,足足等了半夜,不见一点动静。这才使他对于那传说发生了疑惑。

但白果树的确是开花的。不过不在冬末,却在春末生叶的时候。胚珠长大起来后,变成一个种子,形状很像杏子,颜色也是黄的,但皮肤很光滑。除去外面的薄皮和肉质,里面包着一层白色坚硬的薄壳,这便是普通所卖的白果。长足的白果,连外面的肉大约只有三厘米大,除去肉质,那核自然更小了,上海担上的白果,似乎特别小,然而卖白果的人偏说“好像鹅蛋大”,未免太夸张;可是比之于有些广告,却要算是老实的了。

    我个人呢,虽不爱吃白果,但很爱白果树。它的木材虽不甚坚硬,然而纹理细密,色白微黄,略带丝光,漆上中国的黄漆,颜色极光亮。你只要去问木工,他会告诉你用“银杏板”做书箱之类是很好的。还有,它的叶子上从不见会生虫,因此我想到做“马路树”一定很适宜的。北平的路旁常种着槐树或洋槐,叶上常生一种青色的幼虫,仿佛名叫槐蚕,它有时候吐出丝来,挂在半空里,或者掉在路旁,行人如不当心,就会碰在面孔上,或者脚下踏成虫酱。上海马路旁种的多是筱悬木,它的掌状的大叶还好看,只是会生出一种毛刺虫——雀瓮蛾的幼虫——身上生着刺,如果刺在赤膊的身子上,是很疼痛的。白果树上不生这等虫,叶子又好看。它也是落叶树,夏季生叶很密,可以遮住太阳,冬季叶子脱落了,不致阻碍阳光,和筱悬木等一样。

    

名篇鉴赏(10):

银杏

郭沫若

银杏,我思念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叫公孙树。但一般人叫你是白果,那是容易了解的。

我知道,你的特征并不专在乎你有这和杏相仿佛的果实,核皮是纯白如银,核仁是富于营养——这不用说已经就足以为你的特征了。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你是有花植物中最古的先进,你的花粉和胚珠具有动物般的性态,你是完全由人力保存了下来的奇珍。

自然界中已经是不能有你的存在了,但你依然挺立着,在太空中高唱着人间胜利的凯歌。

你这东方的圣者,你这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你是只有中国才有呀,一般人似乎也并不知道。

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

你是真应该称为中国的国树的呀,我是喜欢你,我特别的喜欢你。

但也并不是因为你是中国的特产,我才特别的喜欢,是因为你美、你真、你善。

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在暑天你为多少的庙宇戴上了巍峨的云冠,你也为多少的劳苦人撑出了清凉的华盖。

梧桐虽有你的端直而没有你的坚牢;

白杨虽有你的葱茏而没有你的庄重。

熏风会媚妩你,群鸟时来为你欢歌;上帝百神——假如是有上帝百神,我相信每当皓月流空,他们会在你脚下来聚会。

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

你不是一位巧妙的魔术师吗?但你丝毫也没有令人掩鼻的那种江湖气息。

当你那解脱了一切,你那槎枒的枝干挺撑在太空中的时候,你对于寒风霜雪毫不避易。

那是多么的嶙峋而又洒脱呀,恐怕自有佛法以来再也不曾产生过像你这样的高僧。

你没有丝毫依阿取容的姿态,但你也并不荒伧;你的美德像音乐一样洋溢八荒,但你也并不骄傲;你的名讳似乎就是“超然”,你超在乎一切的草木之上,但你并不隐遁。

你的果实不是可以滋养人,你的木质不是坚实的器材,就是你的落叶不也是绝好的引火的燃料吗?

可是我真有点奇怪了:奇怪的是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而且忘记得很久远,似乎是从古以来。

我在中国的经典中找不出你的名字,我很少看到中国的诗人咏赞你的诗,也很少看到中国的画家描写你的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你是随中国文化以俱来的亘古的证人,你不也是以为奇怪吗?

银杏,中国人是忘记了你呀,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

世间上也尽有不辨菽麦的人,但把你忘记得这样普遍,这样久远的例子,从来也不曾有过。

真的啦,陪都不是首善之区吗?但我就很少看见你的影子;为什么遍街都是洋槐,满园都是幽加里树呢?

我是怎样的思念你呀,银杏!我可希望你不要把中国忘记吧。

这事情是有点危险的,我怕你一不高兴,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

在中国的领空中会永远听不着你赞美生命的欢歌。

银杏,我真希望呀,希望中国人单为能更多的吃你的白果,总有能更加爱你的一天。

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阅读参考(9):

品味“同”中之“异”

    ——读周建人的《白果树》和郭沫若的《银杏》

    

1934年,鲁迅的弟弟,生物学家周建人先生,写了一篇《白果树》;1942年,郭沫若先生写了一篇《银杏》。“银杏”不就是“白果”吗?所以他俩写的其实是“同题”文章。白果或者银杏又叫“公孙树”,郭沫若在文章中说他不知道为什么。周却告诉我们,因为“它的成长很慢,阿公种植的白果树,须到孙子手里才开花结子”,所以又叫公孙树。周建人到底是生物学家,他写《白果树》,是结合着生活中的见闻,来介绍有关白果树的知识,所以他写的是科学小品。郭沫若却是一位热情洋溢的诗人,他写《银杏》,是结合着银杏的特征和品格,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所以他写的是托物寄意的抒情散文。这样一来,题同文体却不同了;文体不同,文章的风格也就大不一样了。

首先说题目,既然题意相同,为什么郭沫若选择“银杏”呢?因为这个名称美而雅,与抒情散文的文体风格比较协调,合诗人的口味。为什么周建人选择“白果树”呢?因为他主要是面向大众普及生活知识,所以他宁可通俗,用大家熟知的名称。郭沫若不知道公孙树的来历,可以不去深究,因为与他的抒情并无关系;周建人却一定要讲,因为这也是与白果树有关的有趣知识。

郭沫若写银杏,一开始就把它当作一个好朋友来呼唤:“银杏,我想念你。”然后就通篇用第二人称,直接对银杏抒发自己的感情,把它比作“东方的圣者”、“巧妙的魔术师”、“超然”的“高僧”,并且直接赞美它“你美、你真、你善”,最后又埋怨“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害怕银杏“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这种写法使我们感觉到,他表面上在写银杏,实际上却有更加深远的寄托,更加深刻的意蕴,他是在表达自己对真善美的憧憬和对假丑恶的厌恶。而周建人呢,却是非常生活化地从窗外的叫卖声写起,引出卖热白果的“广告词”,然后再具体细致地向读者介绍有关白果树的种种知识。关于它的名,关于它的形,关于它的花,关于它的果,还有它的优点和用途。娓娓叙来,亲切有趣。与郭沫若的文章相比,一个重客观事理的阐述,一个重主观感情的抒发;一个让读者自己从白果树的种种特点得出结论,一个使读者不由自主地受到作者情绪的感染。虽然写作的题材大致相同,但具体的写法、文章的风格、阅读的效果就都不一样了。

语言当然也就各具特色,一个是平实朴素的,一个是热情优美的。你看他们同是写白果树秋天落叶的情景,周建人是具体简洁地说:“到了秋季,变成黄颜色,是很好看的。它是落叶树,冬季只剩了枝干。”可到了郭沫若的笔下,就显示出诗人的追求:“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仅这一句中,不仅有色彩的鲜明对比,而且运用了生动的比喻。当然,两篇文章的语言都很好,只是前者适合说明,后者适合描摹,主要还是取决于文体特征和个人风格的需要。

现在,有很多同学作文时缺乏自觉的文体意识,他们或者在记叙文中发表了过多的议论,或者写议论文又以叙事为主,或者在新闻文体中大谈自己个人的看法,或者不管写什么文章都趋向“散文化”。当然,各种文体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有时也可以互相交流渗透,甚至成为形式上的一种创新。但那必须是在融会贯通之后,确有需要时产生的特例,而在一般情况下,还是要符合各种文体的基本要求为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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