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得失谈(5)
洪蒲生(编著)
例文(7)
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中华路小学五(1)班 王毅博
原稿梳理:
“砰!”顿时,人声鼎沸,(改“‘砰’的一声发令枪响,顿时人声鼎沸”意思更清楚,读起来也更顺口。)千万双手在挥舞(把“挥舞”改“挥动”,把后面的“摇动”改“飞舞”,你看怎么样?),千万面旗在摇动,千万只鼓捶(改“槌”)“咚”地一声敲在鼓上(这一句就奇怪了,为什么千万面鼓只敲一声呢?怎么可能那样整齐呢?),千万个人“嗖”地一声闪电般地冲出了起跑线(想想看,跑马拉松起跑时会像“闪电般”那么快吗?会那么整齐划一地“嗖地一声”吗?“千万个人”同时“冲出了起跑线”,那起跑线该有多长啊!),开始了这全长6000米的“迷你”马拉松。
11月9日,国际“迷你”马拉松邀请赛在金山湖畔举行,出于尝试,我也报了名。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参加,其中竟然还有外国人!我的兴致顿时上来了。(与上一节相比,这一节的文字多么清楚流畅,写文章一般就要这样口语化,如果想把文字修饰得更美,那就要力求合情合理。)
发令枪一响,我也冲出了起跑线,心想:我也跟着大部队跑吧,说不定,我还能在一个半小时内跑完呢!想着想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向大部队的前面冲去。
上了中山北路,大部队的速度似乎越来越快,我不一会儿就从前面落到了中间。我心里有些失望,(这里加个“但”)心想:不要紧,这只不过是一次尝试而已,失败了也没什么,我还是先喝些水吧!没想到,我喝了水,精神倍增,又跑到了大部队的前面。
上了长江路,我的“极限”似乎到了,整个人变得疲惫不堪。我一看到(删去)大部队已经遥遥领先,便想:我还是不追了吧,反正这也(改“就”)是一次尝试。可是,我又向四周看了看,精神为之一振,呀,都到这座桥(什么桥?代词“这座”无先行词,读者便不明白。)了!“迷你马拉松”的一半已经到了!再看,周围(加个“的”)风景真是美不胜收:五颜六色的鲜花、青翠欲滴的竹林、清澈见底的湖水(你在跑马拉松,是不可能看到湖水“清澈见底”的。)、碧碧蓝蓝(形容词“碧蓝”只有“碧蓝碧蓝”的重叠形式,没有“碧碧蓝蓝”的重叠形式。)的天空、自由飞翔的鸟儿、悠闲自在的野鸭(野鸭在哪里?这一句就有点随意了,写长跑时看到的景象,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写,不能随意想象。)……这些,仿佛都在望着我,为我加油,为我呐喊,为我鼓气(这样形容有点勉强)。与(改“于”)是,我转念一想:我虽然(改“虽然我”好,否则这里就会出现三次“我怎样”“我怎样”,语言就显得单调累赘了。)落后了,但是,我还要奋起直追,争取成功呀!要知道,这可是一次尝试,既然都尝试了,何不努力拼搏,勇夺第一呢?再说,爸爸告诉我,人在长跑时,都有一段“极限期”,过了这段“极限期”,你再跑多少路,都不会觉得累了(这就言过其实了)。
想着想着,我觉得我跑的速度越来越快。呀,我的“极限期”要过去了!太好了,已经赶上大部队了。冲!4000米,第一次冲刺(还有2000米就冲刺,太早了吧!)!我越跑越快,已经冲出大部队了!我仿佛一只(改匹)脱缰的野马(“野马”本无缰,改“脱缰之马”就行了。),在路上狂奔着(改“一路狂奔”)。300米后,冲刺结束了,我慢跑了150米,这样反反复复,跑了有1600米。(冲刺太早,又不断地变速跑,这是非常耗费体力的,好像不大科学吧!)
最后一次冲刺!5600米处的我,离终点还有400米的我,已经跑了49分钟的我,即将结束这一次尝试!我竭尽全力地跑着,觉得小草在朝我点头,大树在向我挥(改“招”好)手。看到终点了!听见欢呼声了!200米!150米!100米!75米!50米!30米!15米!10米!!5米!!(多少米多少米说得太多了,可以减掉一些。)终点!!望着终点,我心里万分激动。我在53分56秒的时间里跑完了这全长6000米的“迷你”马拉松!这次尝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成绩比预计提前了36分钟之多!(你的预计是一个半小时,实际提前了36分钟还多4秒。)
“砰!”顿时,人声鼎沸,千万双手在挥舞,千万面旗在摇动,千万只鼓捶“咚”地一声敲在鼓上,千万个人“嗖”地一声闪电般地冲过了终点线,结束了这全长6000米的“迷你”马拉松。(把开头的那一小节在这里又重复一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且,说“千万个人‘嗖’地一声闪电般地冲过了终点线”,就更没有道理了。所以这一节应该整个删去。)
这(加上“次跑‘迷你’马拉松的”)情景,至今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改“记忆犹新”),这(改“所获得的”)奖状,仍金光闪闪地摆在家里最醒目(改“显眼”更好)的位置,这一次(加上“成功的”)尝试,仍在我心灵深处(删去)无时无刻(可改“时时刻刻”,如果用“无时无刻”,就要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双重否定等于肯定。)地提醒着我:(这里加上“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要气馁(改“不能半途而废”),才会让自己通向(改“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编者讲评:
以你的年龄,能坚持跑完6000米,而且只用了54分不到的时间,已经很了不起了。长跑也是很有学问,很有讲究的,如果你能在爸爸和老师的指导下跑得更加科学,成绩定能大大提高。
写这种有亲身实践,有切身体验的文章,只要具体朴实地写出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感悟,就很好;不要刻意去追求语言的华丽,更不能乱形容。你看本文,凡是一般叙述的部分,就很流畅;凡是刻意形容的地方,反而毛病多多,开头你最喜欢的那一节就是证明。以后作文,就以质朴的叙述为本,让修饰形容的部分自然产生,不要去刻意追求。
赏诗悟得(7)
黄雨:《拟两用圆珠笔广告》
你按左边/它写红字/你按右边/它写黑字//左右随心/红黑随意/凭君使用/灵活无比//外表美观/款式入时/国产名牌/遐迩皆知//欢迎选购/价格平宜/不值一文/只几毫子
这是一首拟物诗,又是一首讽刺诗。“拟物”与“拟人”相反,是把人当作物来写。这首诗的巧妙之处在于,作者是把物和人的某种特点生动地结合起来了。作为宣传产品的广告,“左右随心,红黑随意”是两用圆珠笔的优点;但对人而言,却是在暗喻所谓“两面派”、“骑墙派”、“风吹两面倒”、“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同样,对圆珠笔而言,“价格平宜,不值一文”也是它的优点;而对人来说,“一文不值”的评价则意味着人格低下,被人看不起。
所以说,这首拟物诗看似在赞颂物,实际是在讽刺人,通过“双关”的暗喻,揭露了“风派人物”的本质。
例文(8)
我的“第一次”
解放路小学五(2)班 高曼曼
原稿梳理:
今日,空气清新,阳光明媚。妈妈为了奖励我数学考了100分,要(因为直接就写行动了,所以这个“要”可以删去。)带我去(因为如题目所说是“第一次”,这里加个“学”更准确。)做蛋糕。
坐了20分钟的车,来到一家烘焙坊,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儿,奶油散发出的香甜和香草冰激凌的清香搭在一块儿,沁人心脾。看到别人做的枇杷果冻,我迫不及待地选好蛋糕的尺寸,又选了我们家都爱的香草慕斯味。然后,我和妈妈把手洗的(改“得”,“得”前面是动词,后面是补语,回答“洗得怎么样”的问题。)干干净净,去做蛋糕了(改成“就开始做蛋糕”更准确。)。我们先拿出两个大碗,将五个鸡蛋打入碗内,放入一些面粉,用打蛋机(是手动的“打蛋器”吧?)搅拌,再加些白糖,再搅拌,然后倒入我最喜欢的心形模具内,被(用“给”好)教我的姐姐端去烘烤。姐姐将蛋糕放入烤箱后,问我要不要加什锦罐头里的水果,我连忙点头。姐姐把我带(改“就带我”)去冷藏库选罐头和奶油,什锦罐头吗,(删去)我看见一罐有黄桃粒、椰果粒、菠萝粒(这里加上“的什锦罐头”),我(改“就”)毫不犹豫选了这一罐。(这里加个“这时”)姐姐又(前面没写过考你,这个“又”就该删去。)来考我了:“小妹妹,你选的香草慕斯味奶油对吧!”我点了点头,她又问:“你猜哪一盒是你选的呢?”我随便拿起一盒,姐姐笑着把手放在我头上,说:“错了,错了!”随后又拿起一盒说:“这才是呢!”谈笑间,蛋糕也烘焙好了,(加个“要”)开始实行下一个计划(改成“下一步行动”好)了。
我让姐姐教我放水果,姐姐扶(改“把”更准确)着我的手,用切蛋糕专用刀把蛋糕对半切,我看她的手法非常娴熟,我(改“就”,此句承上句而来,用不着再来一个“我”了。)问:“姐姐,你在烘焙坊干了几年了?”姐姐扳着手指头说:“大概有三、四年了。”我心想:这真是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啊!然后,姐姐把(改“让”)我戴好一次性手套,将(改“把”,更口语化一些。)什锦罐头中的水果(这里应加上“取出来”)均匀放好,抹上一层樱桃果酱,再盖上一半的蛋糕,(这里加个“就”)开始抹奶油了,先是蛋糕上层,“用蛋糕刀挑起一团奶油然后抹匀,蛋糕倾斜一点,不要倾斜太多!”姐姐一直在一旁指导。然后(应该是“然而”吧?),蛋糕旁边的奶油特别难抹,姐姐只好抓着我的手抹,奶油(加个“才”)好不容易抹好了。接下来,(这里加上“还有”)一项重大的任务来了(删去)。
这项任务对我(加“来说,”)还是(改“算”)轻松的(删去),毕竟我有三年的美术功底,猜出来了没,(改“要干什么了吗?”)没错!就是要在蛋糕上绘图并用果酱填充。我(加个“先”)用平板电脑选好了(删去)图,我(删去)选(加“的是”)可爱的樱桃小丸子图(“樱桃小丸子”加引号,“图”删去。)。我用牙签构(改“勾”)好图,用巧克力酱构(勾)好线,再构(勾)好里面的部分,用巧克力酱填充樱桃小丸子的头,眼睛也要(删去)用巧克力酱,然后要(改“再”,你一直在实干,为什么老用“要”呢?)用黄桃酱填充脸的部分,用草莓酱填好衣服的裙子部分,用奶油填好白衣服部分……
然后(改“最后”),又得(改“就该”)去选点缀的糖豆等等(删去“等等”,加个“了”)。我拿着一个小瓶子去选,我把每样(改“各种各样”)都拿了一点,我贪不贪心呢?(这里加个“这时,”更清楚,语势也可以舒缓一下。)蛋糕也冷却好了,我把糖豆均匀地撒在蛋糕上,用果酱在蛋糕边缘挤花边儿,又用果酱在蛋糕边儿上挤(加“个”)小爱心,再(删去,这样就突出了下一个“再”)用奶油挤在白的部分加工,再放到冷藏库冷却,一会儿就好了。
我并没有把蛋糕带回家,而是把蛋糕和(删去,改“与”就行了。)工作人员分享,他们都说我做的蛋糕好吃,还说:“小姑娘,可以做蛋糕师傅喽!”我笑了笑(这样写意思不明确,好像有点尴尬似的,不如改成“我听了很高兴”。)。
今天,我心里甜滋滋的,不仅是因为我尝到了辛勤的果实,还因为我懂得了分享(可改“能与大家分享快乐”,因为你不仅是懂得,而且已经付诸行动。)唯一的缺憾是爸爸和哥哥没尝到我做的蛋糕,但我依然非常开心。(结尾朴实无华,且干净利落。)
编者讲评:
内容具体充实,过程清楚流畅,能这样一步步把细节都写出来,当然是认真参与实践,且能用心动脑的结果。经常参加社会实践,不仅能丰富阅历,提高能力,对学习写作也大有好处。语言总体上是通畅的,只是因为一些口语的习惯留下一些“毛刺”,需要“打磨”一下。书面语言与平时说话毕竟有所不同,写作时要注意。
赏诗悟得(8)
柯原:《历史》
请不要给我涂脂抹粉,/施朱则太赤,/施粉则太白。//请不要随意打扮我,/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我不是具有千副面孔的演员,/而是一名时间的法官,/因为呀,我的名字叫/——历史。
这首诗,可以说是对一段古代名言的再创作。战国时期的楚国有位文学家叫宋玉,他在形容一位美女时写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可见她的身材是绝对完美的了。而她的面容是“施朱则太赤,施粉则太白”,可见这位美女简直是丽质天成,不但无须打扮,而且不能打扮,因为哪怕稍加一点人工,都会减损原有的自然美。世上哪有如此绝对的美女呢?这显然是艺术的夸张了。
柯原的灵感在于,他发现宋玉的这段名言,其实更适合用来形容“历史”,因为我们对已经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就应该“实话实说”,不能有任何的夸大或缩小,不能有任何的美化或丑化,当然更不能取舍剪裁,以至歪曲、抹杀、颠倒、践踏!诗人用这段名言来揭示历史的本质属性,就等于把宋玉的话点石成金,所以这首诗并不是照搬硬套,而是活用创新。
由此可见,从书上读到的东西,如果我们能够充分理解,融会贯通,并且能把它与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思考,就可能有新的感悟和发现。
无评语:
读者的评论:
用户名:guest(临时用户) (如果希望使用自己的用户名留言,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