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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

李洋

江苏大学附中初一(2)班

发表于《京江晚报》


六年级的时候,我曾经把一只被人丢弃的小花猫带回家。在我的精心照顾下,小花猫渐渐长大了。朋友们给她起了个好玩的名字——“老咪”。(请对照原文,你会发现我删去了“我是一个热爱小动物的人”和“于是,老咪成为了我忠实的伙伴”两句。在记事文章中,要集中力量把事情本身写得具体生动,而直接的抒情和议论则应该精简到最低限度。你对小动物的热爱和老咪对你的忠实,在下文的具体描写中得到了极其生动的体现,这里的直接陈述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老咪很讨喜。每天我去上学,她都会把我送到离家50多米远的小花坛边,见我走远了,她才转身回家去。当我放学的时候,她又在花坛边的小树上等我了。看见我来,她就屁股朝下,“噌噌噌”地退到树下,尾随着我一起回家。(这一节描写很生动,但我删去了你两个词语。第一个是你上学时她“准时”送你的“准时”,因为出发去上学你是主动,她是见你走就跟着走,并不存在她自觉的“准时”。第二个是她等你放学回家的“如时”,我也把它删掉了,因为并无“如时”这个说法,一般只说“按时”、“准点”、“到时”之类;而且,你放学回家的时间也未必准确,早一点迟一点都是可能的,所以她只会大致提早一些时间在那里等你。)

可是有一天,当我放学经过(原文是“越过”,显然不对,是不是?)花坛时,老咪却不在那里(原文是“老咪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从树上下来”,不如现在这样准确,因为原文所说会有两种可能:一是根本“不在那里”;二是在树上,但没下来。显然,实际上是第一种。)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在我的心头。我惴惴不安地回到家,妈妈告诉我老咪送我上学后就一直没有回家,或许是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我点了点头,可心里并不踏实。晚上,老咪还是没回家,我再也坐不住了,就拿着手电筒到处去找,最终也没找到。

一天,两天,三天,老咪还是不见踪影。爸爸说,老咪可能跑了,不跟你(原文为“我”,但这是爸爸的后半句话,还是用“你”好,像这种情况,不打引号也是可以的。)玩了!可我不相信,我总觉得,老咪是不会无缘无故地弃我而去的。

到了老咪失踪后的第五天,我正在客厅写作业,忽然听到门外有些许奇怪的声音,打开门一看,只见门口有一团白乎乎的小东西,把我吓了一跳,再仔细一看,天哪!这不是老咪吗?她全身都覆盖着不知什么白色的东西,只有两只眼睛勉强露了出来。她艰难地一摇一摆地进了门,马上就瘫倒在地上。经我仔细地辨认,才搞清楚她身上的东西是熟石灰(石灰有生熟之分,这里应该是石灰加水以后形成的熟石灰,反应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热)。我终于知道,老咪在失踪的这几天里经历了多么巨大的灾难!她肯定是不小心掉进我家附近建筑工地的石灰池里了!我流着眼泪用水清洗她的身体,可怜的老咪身上的毛都被腐蚀掉了,有的地方甚至露出了紫红色的皮肉(原文是“肉皮”,我觉得用“皮肉”更准确,你看如何?)。老咪轻倚在我的怀里,小爪子轻轻地碰着我的手,用悲哀的眼神有气无力地望着我,似乎在向我诉(原文是“述”,但用“诉”更好)说她悲惨的遭遇,好像还有一点对主人的埋怨之情。我难过极了。我无法想象,在那具有强烈腐蚀性的石灰池里,老咪进行了怎样惊心动魄的挣扎;更无法想象,她是怎样从石灰池里终于逃脱出来,又怎样一步一步地蹭回家的。看着怀里的老咪,我的心一阵阵酸痛和内疚。老咪,你真让我感动,你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都没有忘记我,没有忘记我们的家。(这一部分写得非常好,具体、生动、细致地表现了老咪和我之间的“真情”。)

不久前,老咪永远离开了我,但对我来说,与老咪相伴的那些日子,已经成为我永远难忘的记忆。

编者评语:

在新闻界有一句行话,叫“让事实说话”;其实对所有“记事”、“记实”的文章而言,都应该是“让事实说话”的。本文有一个非常新鲜而又感人的基本事实,小作者又能具体细致地把它描写出来,所以一篇好文章就产生了。希望作者把原文与改笔仔细对照研究一下。


无评语:


读者的评论:

我认为该篇的文章很好,思维的空间很好啊.写的生动,有声与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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