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然”者,你“知其所以然”吗?
郑华
在中小学,我们常常会做一些改病句的练习,只要不是太难,一般同学都能把它改出来,甚至可以仅凭自己朦胧的语感,把它给“猜”出来。但是,如果我们要求学生把这些病句的毛病及改正的方法解释清楚,那恐怕多半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大部分学生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严重的问题在于——恕我直言——现在有许多人认为中小学语文教学根本不必作此要求,这种观点当然也就造成了语法、修辞、逻辑、文学以及古汉语教学的削弱。其结果,就是语言运用中各种毛病的大量产生。
让我们举些例子来说吧。15年前的一天,某大报就一篇重要社论的一处文字错误发表《重要更正》说 :“……最后一段文中‘这就再次证明,有中国共产党及其人民政府的领导’,应为‘这就再次证明,有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对照这两段文字,后者当中的“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之间,用的是一个连词“及”,即相当于“和”;而前者则多了一个“其”,这个“其”在句子中作为代词表示“领属关系”,结果意思就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和他的人民政府”——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妥当的,所以必须更正。
也是十几年前,我从一份内部文件上摘下了这么一段话:“坚决严惩那些对积极推行改革的厂长、经理、企业家和执法人员行凶报复的犯罪分子,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很明显,“确保”后面的“他们”这个代词,指代的应该是那些“厂长、经理、企业家和执法人员”,但是,如果按照这个句子的结构来看,那意思其实已经变成“确保犯罪分子的人身安全”了,因为从语法上来讲,“他们”这个代词所应该指代的“先行词”,明明就是它前面的“犯罪分子”。
上海有一家大报,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不要‘花言’要‘巧语’”的文章,作者硬是把已经形成一个固定词组的成语“花言巧语”给“腰斩”处死,然后指着半截尸体说:“‘花言’是虚伪”,又指着另外半截尸体说:“‘巧语’却是一种智慧”。他完全不顾成语的结构方式、总体色彩以及实际运用的规范,就这样任意宰割褒贬。试问,如果你看到了孔子所说的“巧言令色,鲜矣仁”,你又将怎样解释呢?
在我们的语言运用中,一知半解、不求甚解的问题确实广泛存在。什么“对你的帮助,我真是不甚感谢”呀,什么“其用心真是非常良苦”呀,什么“数量大为锐减”呀,什么“两者十分酷似”呀,什么“生命处在垂危之中”呀,什么“恒顺香醋名弛中外”呀,什么“火灾损失屈居第二”呀,什么“小汽车滑入江中未遂”呀……诸如此类,令人喷饭。如果你注意一下近年来报刊上出现的“差强人意”这个成语,我敢担保,绝大多数都是用错的,因为使用者大都把它理解为“不好”、“差劲”、“不能令人满意”。比如,有作者批评卫慧道:“卫慧的语言功力差强人意,把她捧得这样高,几乎要玷污了复旦大学的名声。”而实际上,这个成语本该解释为“大致还可以”、“还能使人满意”,这位作者这样使用这个成语,正所谓南辕北辙,适得其反。
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跟着感觉走”是远远不够的。而麻烦在于:语文学习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感觉、感性、感情以及形象思维,即使仅凭主观印象,也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文学或美学上的评价,所以它理性上的难度往往被模糊化。许多同学总觉得语文并不难学,甚至用不着下苦功学,结果他们就总是停留在语文学习的浅层次上,一知半解,不求甚解,而自我感觉还不错。
所以,我想在此呼吁:学习语言也很需要细致入微的分析,也很需要探寻规律的理性思考。在中小学阶段,应该大力加强古汉语的教学,加强语法、修辞、逻辑和文学的教学,这看起来似乎有较大的难度,但是,在我们克服了一定程度的困难以后,迎来的就是语言运用的自觉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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