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写实,转成新鲜"__从文学创作谈到学生习作
郑华
发表于镇江日报
在《红楼梦》的第一回,曹雪芹借书中“石头”之口,阐述了自己关于文学创作的重要观点。他说:“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曹雪芹不仅如此尖锐地批判了历来的许多平庸作品,而且用自己呕心沥血的文学巨著《红楼梦》证明了自己空前的艺术创新。
对于《红楼梦》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中作出如下评价:“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
曹鲁这两位文化巨人,在谈到平庸作品时,都使用了“套”这个概念。曹雪芹所说的“皆蹈一辙”和“共出一套”,以及鲁迅所说的“旧套”,其含义大致相当于我们现在所批评的“公式化”和“概念化”,内容落入“俗套”,表现方法“老一套”,语言则多为“套话”等。与之相反的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则“不借此套,反倒新奇别致”。而鲁迅所说的“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这八个字,则更是对《红楼梦》写作特色的高度概括。
也许有人要问,上述关于文学创作的大道理,跟我们学生习作有关系吗?对此我可以肯定地回答:有!因为从写作文到搞创作,从文章学到文学,虽然各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但在某些最基本的道理方面,其实是一致的。比如说,这反对落入“俗套”和“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的观点,就同样应该成为学生习作的指导思想。所以,我每年参加“增华阁”大赛的阅卷工作时,总希望多看到一点“写实”的文章,多看到一点“新鲜”而不落俗套的文章。
那么,鲁迅先生所说的“写实”,到底包含一些什么样的具体内涵呢?他为什么认为“正因写实”就能“转成新鲜”呢?我们又应该怎样“写实”,才能“转成新鲜”呢?
鲁迅先生所说的“写实”,我以为首先是指写自己亲历亲为的真事,或者至少是自己耳闻目睹,比较熟悉的人和事;还有就是写经过自己调查访问,达到深入了解的人和事;当然也应该包括在上述基础上,写按照文学规律进行过虚构的人和事,这虽然已经不属于“生活真实”,却成为一种“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的“艺术真实”(毛泽东语)。以上这几种情况,都属于“写实”的范畴。
实际上,不管是写“生活”之“实”,还是写“艺术”之“实”,都同样是“生活”在人们头脑中的真实反映,它们的共同来源都是“生活”,所以毛泽东说:“人民生活中本来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这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在这点上说,它们使一切文学艺术相形见绌,它们是一切文学艺术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的源泉。”所以说,生活真实是“源”,是“第一手材料”,是“直接经验”;艺术真实是“流”,是“第二手材料”,是“间接经验”。这两者对我们来说都很重要,但我们一定要记住:不能用“流”来代替“源”,不能用别人的经验来代替自己的生活体验和个性创造。
那么,为什么说“正因写实”就能“转成新鲜”呢?因为“写实”就是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永远是丰富多彩而且不断变化发展的。正因为如此,才会有“生活之树长青”,“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之类的名言。这“长青”和“不同”,可不就是“新鲜”吗?只要我们写作时怀着真诚的情感,从生活中选取具体生动的素材,写出自己的真实体验和深切感悟,我们就能写出让人感到“新鲜”的文章。而在我们通过阅读吸收更多第二手材料和间接经验的同时,我们当然也可以适当地学习和借鉴别人的写法,但我们一定不能拿现成的作品去“套”生活,不能拿别人的间接经验来“取代”自己的直接体验,不能拿别人的第二手材料来“充当”自己的写作素材。因为如果那样写,就肯定只能产生“人云亦云”、“共出一套”的平庸之作。
至于说到学生作文怎样“写实”才能“转成新鲜”,我想我们还是结合一些“增华阁”大赛的获奖作品来说吧。1992年第五届“增华阁”大赛中,丹阳市三中的初中生李华写了一篇《难忘的经历》。小作者记叙了由于父母远去东北工作,自己带着上小学的弟弟在家独立生活这样一段“难忘的经历”,尤其是重点描写了弟弟生病住院使自己陷入困境的情形:弟弟生病住院时的焦虑,医生要求“家属签名”时的尴尬,既要照顾弟弟又要应付期终考试的辛苦,发电报要求父母回来的急切,接到回电知道父母不能回来的失望,以及同时还要安慰、哄骗弟弟那种复杂而痛苦的心情。文章结尾时写到除夕那天父母终于回到家,一家人团聚时抱在一起哭泣的场面,读来非常感人。像这种写真人真事的文章,由于其独特的生活经历与真实的人生体验相结合,很容易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和情感共鸣。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自己的特殊经历和体验,但凡有这样的写作素材,只要能以真诚的态度,用朴实的语言,把它叙述描写出来,就比较容易出新出彩。
同时要注意,在这种“写实”的文章中,一定要争取把细节写好。因为生活主要是由细节组成的,抓不住细节,写不好细节,也很容易因为“写实”落不到“实处”而流于空泛,流于一般化和表面化,也就谈不上写出自己的特色。1992年第五届“增华阁”作文大赛中,镇江航运小学的孙璇写了一篇《当兵的姐姐回来了》。作者通过描写姐姐当兵两年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生动地说明“军队是一个培养人的大学校”。她所运用的写作方法,主要就是两种对比,一是将姐姐与自己作对比,一是将姐姐的现在与过去作对比,而这些对比又都是通过一些生活细节来显现的:比如起床穿衣的速度,吃菜的口味,身体的状况以及待人接物的态度等方面的变化。这些,都显示了作者捕捉生活细节的能力,这种能力当然也同样表现在描写的细致上,请看文章开头时两姐妹相见的情景:“……只听见妈妈快步走到我床前说:‘快起来,小懒鬼,看谁来了?’话音刚落,一个人出现在我眼前。她身穿草绿色军装,军帽下是蓬松、乌黑的短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军帽上的‘八一’徽章,像一颗星星在闪着红光。哦,原来是一位年轻的解放军女战士呀!我仍然躺在床上,上下打量着这位解放军战士,她正朝着我笑呢。突然,我一骨碌坐起来,高声喊道:‘姐姐!’……”你看,小作者这一段对姐姐外形和自己心理变化的描写,是多么细致生动啊!这段暗示姐姐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文字,也为全文的对比描写进行了很好的铺垫。
以上两篇文章,一是写自己亲历的,体验深刻的人和事;一是写自己耳闻目睹的,非常熟悉的人和事,写的都是“直接经验”,用的也都是“第一手材料”。但是,我们不可能每篇文章都能从自己的生活中找到需要的素材。如果我们要写自己不可能直接参与体验的事情,那就要去调查了解,像记者那样去“深入采访”,去“复原现场”,使之尽可能接近“第一手材料”。1991年,句容的周宜顺在在抗击特大洪水的战斗中英勇牺牲了。第二年,镇江市12中初中的王誉俭在第五届“增华阁”作文大赛中写了《难忘的一课》这篇反映抗洪斗争的文章。作者虽然没有亲身参与抗洪斗争,更没有目睹周宜顺烈士的英雄行为,但是他通过到句容去看现场、听报告、看录象,也获得了相当真切的见闻和感受,所以同样能把文章写得很具体,使读者感到新鲜而生动。
“写实”不仅是叙事的需要,也是抒情的基础。我们所说的“事情”这个词,就是由“事实”和“情感”结合而成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和恨都是从许多“事情”中产生的,它的强化或消泯也都与“事情”有关。有些同学喜欢在文章中直接地、一味地抒情,尽管可能用了许多华美的文字和形容词,结果却照样流于空泛抽象,使人难以理解,更难以共鸣,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事实”的支持。1991年,上海的语文特级教师于漪为“增华阁”大赛出了一道赛题:“我爱这多情的土地”,这个赛题一看就知道要写抒情文章。当时,来自外地在京江职中读书的谢莹,就是通过自己对镇江丰富历史文化的逐步认识,更通过对当年7月份那场抗洪斗争的现实描述,生动地说明了“事实”如何促成了她的情感转变,镇江这片“多情的土地”如何强化了她对“第二故乡”的“爱”。由于“抒情”与“写实”有机结合在一起,文章就具有说服力,并且使人感到新鲜。
一般说来,从初中开始,许多同学就不满足于仅仅写“生活真实”,而是向往着追求“艺术真实”,开始尝试着进行“虚构”了。这总的来说当然是作文进步的一种表现,但由于生活经验和各种知识的不足,此时很容易犯生搬硬套的毛病,甚至会因脱离实际而破绽百出。所以我们必须强调,所谓“虚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编造,它也应该建立在真实反映生活本质的基础之上。2001年第14届“增华阁”大赛中,解放路小学六(1)班的陆雅伦写了一篇《我们的“城市客厅”》。她在文中说自己的家原来住在大市口的剪子巷,后来因为建造市民广场要拆迁就搬走了;当市民广场即“城市客厅”建成后,他和父母一起来参观时,就感到格外地自豪和亲切。文章的基本构思和具体描写都还是“写实”,但其中有了一个关键的“虚构”,那就是她的家原本并非住在剪子巷,住在剪子巷的是她的一个好朋友。显然正是这一点触发了她的灵感,使她能在“写实”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虚构”,而这个“虚构”成功地突出了小作者热爱家乡,愿意为家乡建设作贡献的思想感情。所以说,这种“虚构”是从“生活真实”中孕育出来的,是能在更高程度上反映生活本质的一种“艺术真实”。
从生活真实向艺术真实的升华,不仅表现在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谋篇布局等方面,也表现在感情感悟的深化和语言表达的诗化方面。1996年第9届比赛中,镇江中学高三(3)班谢润宜写了一篇《帆,只有挺起胸膛才有力量》,这赛题本身就是“诗化”的,它当然也就要求文章立意和语言表达的诗化。请看谢润宜怎样“破题”:“穿越了太平洋的浩瀚后,我,一只小帆,在那个夏天漂泊到了一片陌生的海洋。组成海洋的水便是金发碧眼的人流,波则是人们迥异的语言和生活方式,而最让我措手不及的是海浪——因意识形态的差异而给我以威逼感的思想狂澜。”这个散文诗一般的开头,仍然是以“写实”为基础的,因为它反映的是作者作为“中美友好城市交流活动”的中学生使者所经历的一段旅美生活;但作者所运用的一系列新鲜而又精当的比喻,则完全是通过形象思维而实现的一种诗意升华,不仅对文题成功地进行了形象演绎,而且为下文的叙事构筑了一个立意高远的平台。文章主题鲜明,分寸得当,语言流畅而优美,结尾也写得很巧妙,令人回味深长:“回到中国,我写了两篇周记,一篇是《你不可改变我》,一篇是《帆,只有挺起胸膛才有力量》。”这是当堂命题,两小时之内必须完成的现场作文,能够写得如此意蕴深刻,文采焕然,真令人大有后生可畏的感慨!
以上就是我对曹雪芹和鲁迅有关“写实”论述的一种通俗化的理解。实际上,我们还可以再上溯一千四百多年,从当年活跃在京口的文学批评大师刘勰那里,也可以听到有关“写实”的教诲。他在《文心雕龙》中曾经谈到作文的六个要求,其中就有“情深而不诡”、“事信而不诞”、“文丽而不淫”,意思就是:“感情要真诚而不诡诈,叙事要真实而不虚诞,文辞要华丽而不过分”。他还提出了文章“各师成心,其异如面”(意为:“各人的文章都以自己的本心——个性为老师,所以就像每个人的面孔千差万别一样”)的论断,强调了显示个性特色的重要性。
近些年来,由于某种应试取向的误导,部分高中生的作文正趋向于追求时尚华美的文风,类似抒情散文的某种写法风靡天下。其中固然有一些写得较好甚至很好的作文,但同时也衍生出许多内容空洞、附庸风雅、寻章摘句、故作高深的浮华文章;甚至有不少学生,为应试背下若干名言佳句、古典诗词以及所谓的“范文”,到时改头换面、乔装打扮一番,据说效果还相当不错。其实,这只是一种迎合考官或糊弄考官从而捞取分数的小手段,与真正锻炼提高写作能力是并不相干的。在“增华阁”作文大赛中,我们也同样看到不少这样的文章。这种华而不实的文风,实际上也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奢靡浮躁之风的一种反映,是应该加以纠正而不应该推波助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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