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狼"平反"?
郑文
原载镇江日报
花两块钱,买了一本薄薄的特价书,是加拿大人法利·莫厄特所写的《与狼共度》。然后又花了两个夜晚,我就读完了这本书。
正如《芝加哥每日新闻报》所说,从此“你将绝不会忘记它”。
作者作为一个动物学家,怀着一种人类共同的对狼的成见,只身来到加拿大北部的荒原地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按照严格的科学要求,客观地观察并研究了“一家狼”的生活。结果,他竟推翻了原来的成见,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狼是具有丰富情感的善良的动物。接下来就是呼吁:“不要再杀狼了!”
这实在令人惊讶。狼在我们中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只要举出几个成语就说明问题了: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如狼似虎。几乎每个人,从小就对狼深怀畏惧之心,如果有一天突然与狼面对,那就立即进入你死我活的敌对状态,想想都紧张。
祥林嫂没想到“春天快完了,村上倒反来了狼”,于是,就“没有我们的阿毛了”。祥林嫂到现在还不断地向《祝福》的读者们悲伤地诉说着。《聊斋志异》中非常有趣的《狼三则》,都是以人的胜利、狼的死亡而告终,读了解气;但三个故事中置狼于死地的竟都是屠夫,若是一般人,结局如何还说不定呢!
这种对狼的仇视是世界性的。尽管意大利有“母狼乳婴”的故事,印度有“狼孩”的传说,但人们即使相信实有其事,也把它看作个别的现象。
但是读了法利·莫厄特的《与狼共度》,人们却真的改变了对狼的印象,因为这本书是完全纪实的,客观公正的,令人信服的。所以,1965年初版以后,到1975年,十年发行了20版,被译成20几种文字,并被拍成电影。俄文版问世后,前苏联官方就命令禁止捕杀一向被视作夺命狂的狼。
实际上,这本书不仅涉及对一种动物的“道德评价”,而且启发人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评价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作者说:“狼使我认识了它们,也使我认识了自己。”
作者意味深长地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加拿大的剿狼战斗中的故事。两个男子汉驾驶自己轻型飞机参加灭狼行动,用飞机俯冲追赶的办法使狼活活累死。他们胆子越来越大,飞机越飞越低,终于有一次,穷途末路的狼回头跃起扑向空中,一口咬住起落架,致使飞机坠毁,两名男子死亡。媒体将此事归咎于狼的奸诈,将两名男子赞为英雄。然而作者却说:“所谓的男子汉们……疯狂地残忍屠宰各种野兽,把一切凶险邪恶的品质强加在这些野兽头上,借此证明他们的行为是多么合乎正义。”
你看,作者竟站到狼的立场上去了,但好像……也不无道理吧!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如果我们有谁突然在荒野处与狼面对,那你还是应该立即进入战斗状态,千万不能像东郭先生那样书呆子气十足。因为我总觉得,法利·莫厄特研究的狼,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原生态的狼。它们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加拿大北部荒原,大自然为它们提供的食物又比较充足;而许多不同自然环境中的狼,或与人类接触较多且关系相当紧张的狼,即处在生存竞争激烈状态中的狼,其道德状态恐怕也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人性会“异化”,狼性也是会“异化”的呀!
所以,一方面人类不应“欺狼太甚”,一方面对狼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本文原载镇江日报,后编入《镇江杂文选》。)
无评语:
读者的评论:
用户名:guest(临时用户) (如果希望使用自己的用户名留言,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