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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一篇旧文的感想

郑文

原载镇江日报


读书的时候,发现了一篇夹在书中的十多年前的旧文,是某杂志关于“提高新闻语言水平”的一篇座谈会纪要。与会者都是一些老资格的语言专家,当然都发表了不少很好的意见,然后也有一些意见,事隔十多年来看,却被发现已被生活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了。

比如有发言指责说,报纸、新闻以最快的速度吸收了一些新词,“但是没有经过筛选,使用时考虑不周”,例如“反馈”、“适销”、“招标”、“代沟”、“热身赛”之类。发言者主张尽可能用“适当的现成词语来代替”,“非用不可,那就要在使用时想方设法解释一下词意。”

然而,这些词语后来并没有被其它词语所代替,其使用频率反而越来越高,而且也并未另加什么注释。现在,还有谁不懂这些词语,不会用这些词语呢?

有发言者批评说:“你提倡‘泰克西’或‘的士’,但社会还是只认得‘出租汽车’。在产品或科技术语中夹带一串外文字母,是存心让人记不住,看不懂,达不到宣传的目的。”

现在看来,情况也并非如此。社会是早已认得‘泰克西’或‘的士’了,手一举、嘴一张就来了。适当用一些通行的英文缩写的简称,比如用“WTO”代替“世界贸易组织”,大家也都能接受,传播效果似乎也很不错。

有发言者坚持说:“‘强人’在汉语词汇系统中是‘强盗’的意思,现在却用来指‘强者’,读起来很别扭。”

其实,所谓“别扭”,只不过是专家们一时不习惯罢了。对大众来说,他们倒宁愿“望文生义”地把“强”理解为“坚强”、“强有力”。这“强”本来就是多义的,为什么非要按照水浒时代的理解呢?

还有发言者说:“现在报纸上乱用简缩词,如‘普法’,我想了半天才悟出是‘普及法律知识’。但也有人误认为是‘普法战争’的那个‘普法’。”

说老实话,这种批评其实带有说俏皮话的性质。看到“普法”联想到“普法战争”是不奇怪的;奇怪的是,难道有人看报是不看上下文的吗?

事隔十多年,生活早已有了结论,我再来议论这些“旧话”,倒不是要来充当一回“事后诸葛亮”,而是要说说由此产生的一些感悟。

我们的思想观念,有时确实是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语言本身也是在发展变化之中,不断地进行着新陈代谢,尤其在改革开放、信息剧增的时代,其变化速度更快。而由于传播媒介的现代化,更形成了社会文化的空前普及,群众的语言接受能力也大大提高了。对此,看来有些专家是估计不足的。即使确实有些跟不上形势发展,因而感到不习惯的人,也不能要求媒介迁就他们,而只能要求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我起初看体育报道,弄不清“帽子戏法”、“自摆乌龙”的意思,但看多了,再问问人,也就跟上去了。

当然,我们不能提倡在语言上一味赶时髦,滥用或者生造词语,那可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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