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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令人发笑的事

蔡伟杰

扬中实验小学六(3)班

发表于京江晚报


想必大家都有过有趣的童年生活吧,我也是如此。童年的生活,有趣的事儿数不胜数,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依然想捧腹大笑。(这一小节基本上属于废话,可以整个删去,从下一节开头。)

那是我上三年级时暑假的一天,炎热的太阳像一只大火炉,释放着无穷无尽的热量。

中午吃完饭后,我和哥哥跟着妈妈去了永胜乡下。一下车,我和哥哥就一溜烟跑出去玩了。玩了一会儿,我们觉得有点无聊,正当想不出有什么好玩的时候,有一大群鸡出现在我们眼前。它们迈着鸡步,摇摇摆摆地走着,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于是,我和哥哥便决定捉弄一下这些鸡,以此来取乐。我们自封为“杀鸡敢死队”,一人拿一根树枝,向鸡群冲去。那群鸡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遭到了突然袭击,吓得一边四处逃窜,一边“咯咯咯”地乱叫,好像在喊:“偷袭不算好汉!偷袭不算好汉!”

这时,我和哥哥正“杀”得起劲,才不管什么“偷袭”不“偷袭”呢!我俩喘了口气,接着又发动了第二次进攻,那群鸡刚想聚到一起,又吓得连跑带叫,还拼命扑打着翅膀,恨不得飞上天去。有一只鸡因为跑得太急,竟掉到了水里,逗得我和哥哥笑弯了腰。

正当我们笑得正欢时,一只大狗出现在我们旁边,它瞪着大眼睛,恶狠狠地望着我们,好像是为鸡打抱不平的样子。我和哥哥顿时吓得手脚发麻,转身就逃。我一不小心,还被一块石头绊了个“嘴啃泥”,回头看看那狗并没有追过来,这才放心。

回到家,我们把这事说给妈妈听,妈妈差点笑岔了气。

这就是在我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令人可笑的事,现在想起来,还会不由自主地笑呢!(这最后一节也可以删去,到“妈妈差点笑岔了气”结束就很好。)

编者评语:

总的来说写得很不错,不但能把小时候淘气的情景具体生动地描写出来,笔调还颇有一点幽默感。记事的文章,开头一般就应该直接从这件事写起,事情说完了一般就应该结束,不要非“戴个帽子”、再“穿双靴子”不可,所谓“穿靴戴帽”,一般讲的都是废话。


无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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